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2020-22662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05 16:51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9-05 16:5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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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市监执法〔2020〕8号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市监稽〔20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规定》,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 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