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07360844C/2020-226629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05 16:51 |
浙市监执法〔2020〕8号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市监稽〔20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规定》,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 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