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1-22299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26 11:10 |
建设单位:浙江振金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功能区金牛路9号(浙江科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及50万只塑料杯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1年1月26日
建设内容:年产1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及50万只塑料杯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15m高空排放;抛光粉尘通过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15m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漆雾经水帘处理后入旋流塔+脱水器+UV光解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丝印废气经旋流塔+脱水器+UV光解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烘道采用直接加热的方式,烘道烟气与烘干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丝印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包装材料(水性漆、脱脂剂、油墨)、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属危险固废,各危废妥善收集后,在危废暂存室内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已作出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承诺。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金环建武备2021007.pdf
附件2:浙江振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及50万只塑料杯生产线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