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MB1675026L/2021-233349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0-22 17:14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三十九)销号公示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10-22 17:14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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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督察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整改目标

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问题项目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加强垦造耕地项目的监管,杜绝垦造耕地新项目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涉林项目自查。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目前已完成,并上报省厅核查。

2.做好问题项目整改工作。(1)涉及生态红线问题整改,涉及的坚决退让,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核减相应补充耕地指标,恢复森林植被,开展生态保护修复;(2)涉及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问题整改,撤销项目或调整项目实施范围,核减相应补充耕地指标,恢复森林植被,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3.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对正在实施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科学组织施工,严把项目验收关,监督项目业主做好完工项目的后期耕种。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垦造耕地项目选址论证、立项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环节建立严格的闭环管理制度,补齐漏洞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问题项目生态修复工作,并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撤销、核减指标。

2、已完成县级验收和市级验收。

 

公示日期:10月22日至11月1日共7个工作日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朱晓阳  联系电话:1373574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