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50087302Y/2021-233649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18:15 |
为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浙江银保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114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消除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中的风险隐患,减少医疗美容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请广大消费者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后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电话
12345、88900000
二、投诉举报事项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美容院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美容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非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要对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禁止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