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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发改局《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1-11-01 10:0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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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提示》精神,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武义县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发改〔2021〕21号)中的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结合武义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规范武义县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我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

三、主要内容、减免措施和实施时间

(一)主要内容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基本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存放、处理、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其中:普通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暂按最高限价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延伸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除基本服务以外的、满足其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具体收费项目见附件二。

未经县民政和价格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二)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列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的免费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的措施,具体按县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0日起执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殡仪馆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殡仪馆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馆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渠道

如对本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电话0579-8907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