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 政策解读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义县教育局 武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1-11-01 10:34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


一、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由于工资、物价和维修改造费用上涨等因素,我县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不断上升,无法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的发展需求和维持教师队伍的稳定。

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我县公办幼儿园可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共享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4、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调整标准。

从2020年秋学期起,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为:一级幼儿园75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6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准办幼儿园】500元/生.月,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可在规定的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下浮20%。代管费标准150元/人.学期

(二)规范收费方式。幼儿园除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各幼儿园应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