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在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武义县米妮教育培训部工作人员领取了县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全县首家完成“营转非”登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此诞生。“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武义县民政局为稳慎有序高效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领会登记工作要求,把握重点环节,推进“营转非”登记服务保障。
一是事先充分告知,落实双重管理。加强部门沟通,理顺审批衔接,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与业务主管单位教育局协同,做好前置审查和民政登记衔接。加强标准审查,夯实双重管理,根据民政部对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通知要求,主动做好部门沟通,在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举办者等方面统一审查标准。加强事先告知,充分讲清非营利性机构性质、讲清转登工作流程、讲清转登所需提供法律要件、讲清网上提交资料路径及方法,尽到告知义务,合理引导登记。
二是事中强化服务,完善登记流程。完善登记流程,重设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流程。逐级梳理办事指南,按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逐项梳理办事指南,逐项予以说明,为申请人开展申报提供服务。核准校外培训机构章程,在即时获取联办部门企业注销及换发办学许可证等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章程示范文本》,现场指导、网上审核,完善业务主管单位材料对接,进一步核准营转非校外培训机构章程条款。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健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转登节点,做好事项衔接,确保转登工作无遗漏、无差错。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承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铺开。严格落实备案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完成成立登记后一个月内,完善印章样式、完善银行账户信息、完善党员情况调查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相关事项许可备案,夯实转登后民办非企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