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330/2021-242687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武政发〔2021〕118号 | 有效性: |
王宅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武义县王宅镇扬店村十里岗闲置用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的请示》(王政〔2021〕3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镇组织编制的《武义县王宅镇扬店村十里岗闲置用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