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561/2021-242907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
文号: | 武水〔2021〕89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15 13:16 |
武义县桃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桃溪镇叶家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桃政〔2021〕29号)收悉。《武义县桃溪镇叶家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由武义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1年10月20日通过我局审查。根据审查会议意见,设计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叶家田水库位于武义县桃溪镇锦平村。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51km2,主流长度0.81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下游保护300亩农田。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坝,正常蓄水位410.30m,校核洪水位411.61m,总库容19.21万m3。坝高14.70m,坝长54m,坝顶宽4m。经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坝”。由于该水库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需尽快实施除险加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规模和建设内容
1、工程任务、规模:同意除险加固后仍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水库总体规模保持不变,正常蓄水位410.30m,相应库容15.0万m3,设计洪水位411.21m,相应库容17.85万m3,校核洪水位411.61m,相应库容19.21万m3。
2、同意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主要内容:对大坝防渗体进行防渗处理,大坝迎水坡、背水坡加固护砌;溢洪道加固改造;新建放水涵管;增设管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施,新建上坝道路0.52km,宽度4m。
三、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
1、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等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工程规模属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它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同意本工程永久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所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四、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暴雨推算设计洪水的分析方法和成果。
2、基本同意洪水复核结果。30年一遇洪峰流量17.29m3/s,300年一遇洪峰流量27.91m3/s。
五、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库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值为小于VI度区,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为相对稳定区。
2、同意《报告》对枢纽工程各建筑物地质条件的评价和结论。
六、工程设计
(一)大坝除险加固
基本同意对大坝防渗体进行单排套井黏土回填结合两坝端帷幕灌浆处理;迎水坡、背水坡采用C25砼预制块护坡等除险加固设计方案。坝顶高程412.70m,坝顶宽度为4米,采用花岗岩铺筑;大坝迎水坡为二级坝坡,在高程409.00m处设1.5m宽马道,马道上下坡比均为1:2.25,大方脚顶高程为399.50m;背水面为二级坝坡,坡比均为1:2,在高程408.00m处新建1.5m宽马道;排水棱体顶高程为400.50m。
(二)溢洪道改造
基本同意溢洪道改造的设计方案,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墙,溢洪道底板和边墙采用C25砼现浇。
(三)放水设施改造
基本同意封堵原灌溉放水涵管,在大坝右岸山体中采用非开挖定向钻孔法新建DN500PE放空管的设计方案,更新启闭设备,并新建启闭机房及管理用房。
(四)观测及监测设施
基本同意大坝观测设施及自动监测设施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八、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原则同意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下阶段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九、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设计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同意该工程项目法人为武义县桃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工程概算
原则同意设计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取费标准。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48.5万元。
本工程已申报省2022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希望当地政府加强领导,落实好项目法人,做好政策处理和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加固建设任务。
附件: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武义县水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计 |
Ⅰ | 工程部分 | |
一 | 建筑工程 | 245.77 |
二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2.8 |
三 | 施工临时工程 | 27.39 |
四 | 独立费用 | 39.49 |
一至四项合计 | 315.45 | |
预备费 | 15.77 | |
基本预备费(5%) | 15.77 | |
静态总投资 | 331.22 | |
工程部分总投资 | 331.22 | |
Ⅱ | 征地和环境部分 | |
一 | 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 | 0 |
二 |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补偿费 | 10 |
三 | 水土保持工程及补偿费 | 3 |
四 | 环境保护工程及补偿费 | 3 |
一至四项合计 | 16 | |
预备费 | 1.28 | |
基本预备费(8%) | 1.28 | |
静态总投资 | 17.28 | |
征地和环境部分总投资 | 17.28 | |
Ⅲ | 工程总投资合计 | |
静态总投资 | 348.50 | |
工程总投资 | 34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