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330/2021-243948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文号: | 武政办〔2021〕86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23 19:52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武义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测绘与地理信息应急保障(以下简称“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规范、有序、快速地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灾情评估分析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测绘保障预案》《金华市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实施武义县行政区域内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重要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专业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测绘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确定应急测量相关部门队伍相应职责,有效地开展应急测绘工作。
2.提前准备,提供及时。强化基础测绘数据建设,开展全县1:500和1:2000基础测绘数据更新完善,及时获取最新影像数据,对重大地质灾祸隐患点提早测绘建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第一时间提供相关地图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保证地理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提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测绘应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时,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即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必要时,成立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织全县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成员包括县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等单位。
(二)办事机构。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承担测绘应急保障的日常组织工作,以及与测绘应急保障对象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测绘应急保障队伍、测绘应急保障对象的联络和协调、应急需求确认等工作。
(三)应急队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和本地测绘队伍能力状况,建立测绘应急保障队伍,配备相应测绘应急保障装备,具体做好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四)社会力量。相关测绘单位作为县测绘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总体部署,承担遥感数据获取与提供、无人机应急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地形测绘等测绘应急保障任务。
(五)应急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宣传报道,所需资金的预算和管理。
三、测绘应急响应
(一)测绘应急响应分级。
除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有重大特殊要求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对测绘地理信息保障的需求程度,测绘应急保障响应分为Ⅰ级和Ⅱ级两个等级。
1.Ⅰ级响应
需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加工和地形测绘,或需提供遥感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服务的测绘应急响应,根据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派交办的其他重要测绘应急工作的测绘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
以提供县内现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加工和实地监测或地形测绘,以及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和专题地图制作需求的测绘应急响应。
(二)测绘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1.测绘应急响应启动
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认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测绘应急保障的,向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情确认测绘应急响应等级并采取相应测绘应急响应措施。
测绘应急响应达到I 级启动标准时,认为有必要成立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时,应立即报告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迅速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程序,并根据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测绘应急保障相关工作。
2.测绘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县政府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后,测绘应急响应同时终止。
(三)测绘应急响应措施。
1.Ⅱ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
(1)参与应急处置会商,及时转达有关指令、文件,联络相关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做好准备工作,收集上报信息。
(2)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设备及后勤保障工作等应当准备到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
(3)开通成果资料提供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规定即时办理,在应急响应启动后 2 小时内,根据需求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
(4)根据救援与处置工作需要,收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加工、生产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
(5)必要时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测绘应急保障队伍或社会力量赴现场采集地理信息数据。
(6)如确有需要的,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适时发布事发地测绘应急保障成果目录,以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
2.Ⅰ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
在Ⅱ级测绘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启动Ⅱ级所有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成立该突发事件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
(2)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出差、请假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确实不能及时返回的,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主持工作。
(3)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赶赴现场,与当地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构一起开展工作。办公室2人、24小时值班。
(4)无适宜测绘成果,急需进行较大范围事故现场测绘地理信息资料或视频资料获取时,由县测绘应急保障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县测绘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采用航空摄影(利用无人飞行器,必要时利用载人飞机)、卫星遥感等手段进行突发事件现场遥感信息或视频资料获取,并迅速进行二、三维影像处理,分析评估,为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决策、现场指挥、灾情评估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
四、后期处理
(一)测绘应急成果管理。
测绘应急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当按规定在7日内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测绘成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由测绘应急保障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其在应急任务结束后20日内,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备案。
对为测绘应急保障而紧急测制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当加强管理,做好归档入库及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事件分析与评估服务。
利用突发事件发生地事发前后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成果资料及地理信息统计与分析技术,为有关部门提供灾情分析评估及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三)灾情监测。
对地质、地震、洪涝、环境污染等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工作中和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对灾情现状及发展动态进行持续监测,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恢复重建保障服务。
应急工作结束后,如有需要,应当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五)工作总结。
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工作单位应做好突发事件中测绘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报送至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县政府,抄送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责任追究与奖励。
测绘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县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有关单位测绘应急保障执行时间和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并报送至有关部门。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测绘应急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
县级相关单位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信息通报机制,指定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获取和传达准确、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研判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快速作出响应,提高测绘应急保障“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县、镇街(联盟)测绘应急联络员制度和协同测绘应急机制。建立和健全应急状态下空域使用快捷审批和测绘应急演练空域使用保障机制。
(二)事发地支援保障。
事发地镇街(联盟)确保测绘应急保障物资、器材、人员运送及时到位,确保现场通信畅通,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做好社会支援力量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三)资金保障。
根据《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测绘应急等基础性、公益性测绘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因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需要进行大范围作业所需的经费,按照《浙江省公共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规定及时向县财政局报告,并申请追加预算。县财政局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成果资料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必须常备以下成果资料,并及时更新:
1.地形图、影像图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2.测绘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五)培训、演练与宣传。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县级主流媒体及时对测绘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扩大社会影响力。定期组织对测绘应急保障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及时组织全县性的综合测绘应急演练,不断完善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补充、修订和调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