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2021-27019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22 15:42

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2-22 15:4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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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武义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组通〔202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顺利完成全局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评选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精通业务、秉公执法、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优秀人员评选出来,进一步激励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以促进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到位,全力助推武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争做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先进个人活动,必须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认真履职,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不搞平衡照顾,更不能搞应付凑数,切实把在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评选出来。

3.发扬民主,公平公正。要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有关人选直接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推荐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参与。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忠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在工作岗位上业绩显著,得到群众公认。

(三)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四)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金华市公务员网络的学习培训任务。

(五)通过2020年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考试。

(六)日常考勤情况良好,能按时签到、签退,不存在旷工等情况。

(七)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八)在局2020年度工作考核中倒数第一的科、所,科所长取消当年的优秀评选资格。

(九)在市对县、县对局年度综合考评中考核项目结果排名倒数第一的牵头科室,科长取消当年的优秀评选资格。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公务员工作岗位调任或者转任的,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五水共治办(生态廊道办)、“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办、“三城同创”办等统一抽调的公务员,抽调满6个月且仍在抽调办公室工作的,由指挥部及专门办公室考核,未满6个月的,在原单位考核;

(三)选派的“第一书记”按武组〔2017〕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评选名额

除领导干部、退出现职领导干部、2020年新招录人员不参与评选外,全局共评选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33名,先进个人12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8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白洋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6名优秀,2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二)政策法规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桐琴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4名优秀,2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熟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6名优秀,2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注册分局、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6名优秀,2名先进个人,2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五)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王宅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3名优秀,1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六)综合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评选5名优秀,2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七)办公室、科技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共评选3名优秀,1名先进个人,1名聘用人员先进个人。

六、时间安排

2月22日前完成个人总结;2月23日前各单位完成优秀人员评选推荐,并上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审批表;2月24日前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七、年度考核程序

(一)总结述职。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测评。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他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了解核实。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四)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对公务员表现以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五)确定等次。由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优秀等次公务员按要求进行公示。

八、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明确责任,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治庸治懒,规范公务员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是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操作,提高公信度。防止年度考核简化程序、确定优秀等次“轮流做庄”、对实际不称职人员避重就轻和迁就照顾等现象,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强化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