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234716509581/2021-223942 | 发布机构: | 大溪口乡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23 12:38 |
2020年,大溪口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生态山居小镇古韵大溪口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部署。全乡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各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乡党委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工作线,并抓好监督落实。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培训内容,各分管领导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办公室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乡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乡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聘任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为本各行政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三、以便民服务为导向,高标准实行“无证明”改革
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乡、村公章使用,开具证明都需要经过登记备案,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
四、以网格化建设为起点,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
科学细化网格管理,建立“以房屋管人、以服务管人”工作机制。完成“乡主要领导——乡班子——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的五级责任体系划分,依托四个平台,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支撑,调优配齐专职网格员队伍,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与网格化管理闭环式运行,完成重要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设置民情民访代办点6个,明确代办员服务范围,把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主要领导、村文书纳入到代办员范围中并进行上墙公开,全年共代办民情件76件,民访件13件,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