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766E/2021-223492 | 发布机构: | 县税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04 10:53 |
2020年,武义县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决维护税法权威,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通过党委中心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周一夜学等活动,积极组织学习,不断强化干部法制观念,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扎实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和规划统筹,确保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匹配性、可持续性。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8.9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2.62亿元。
2.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稳步推进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辅导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累计兑现落实“五减”政策中的减税政策2.4亿元;兑现“降本减负”优惠政策9.07亿元。
3.纳税服务不断拓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推出远程协助和网上直播等服务,仅2月份就邮寄发票18000多份,把疫情防控的“窗口期”转化为优化纳税服务的“机遇期”。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无证明城市”改革,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深化税银合作,新增2个自助办税服务点,新增165家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信用贷款1.57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对接地方重大改革任务,每季度组织纳服人员业务和礼仪培训,提升辅导服务水平,更新便民设备,在柳城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办税窗口,推出“五心窗口”响应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改革,“纳税一件事”“好差评”办件量、好评率均名列全县前茅。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持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零超时”。推进税收权力和责任规范化,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的报送。全面梳理取消审批事项,形成后续管理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2.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学法用法。继续按照《武义县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暂行)》执行,将政治理论、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加强和改进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股(所)务会、“周一夜学”召开前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
2.制定工作规则,保障决策科学。严格按照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武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武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要求依法治税,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每季度听取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群策群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善用外部资源,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特长,对重大决策、重大税收执法行为以及有较大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法律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税务人员进户事项,坚持合法进户,能合并进户的要合并,能不进户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进户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在完成省局、市局检查项目的基础上,选择管理薄弱的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工作中与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加强合作,建立查管互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稽查震慑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2.继续推行三项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对工作总结经验并进行有益探索。做到认识到位、创新到位、措施到位,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与执法公示工作相结合相衔接,行政执法信息在地方政务服务网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双平台进行公示,在现有的执法记录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法制审核队伍,完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每季召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建立内控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内控机制“四位一体”的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指引和管理制度,要求各相关股所对照操作指引查找风险点,提出解决办法。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党员重点学、管理专岗深入学,全体干部广泛学的多层面学习体系,积极宣传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干部职工的风险防控意识。严格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深化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牢固树立税收执法风险意识,加强执法风险过错管理工作,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截至2020年11月底,人工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2项,过错来源为省局下发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反疑点数据的执法过错,均为税收执法人员过错,涉及2名税务干部,经县局研究决定对两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的执法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防止信息不畅造成执法风险。
2.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成立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及内控辅助平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疑点数据的扫描,发现存在的执法风险,以便及时推送给责任部门整改纠正,有效的实现日常执法风险的常态化防控;规范化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通过陈述申辩、调查核实查明问题,明确责任,起到整改、警示和有错必究的功能,提升税收执法的风险意识,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收集分析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争议调解、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等制度,通过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2.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0年处理8890平台、12366平台、政务举报平台、信访局和市局转办件等共175件,均在时限内处理回复,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3.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解决争议的渠道,将税务行政争议事项作为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问题的途径,大力开展税务调解工作,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为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随着纳税人信息需求的加大,政务公开内容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内容主要涉及到税务部门工作信息、办税服务、税收政策、税收宣传、税收统计、涉税公告等多项内容。在注重利用报纸、信息刊物、公开栏、公告栏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电子媒介上,如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动政务公开途径多样化。每月整理汇编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税务门户网站发布。
3.政务公开运行情况良好。我局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税务工作效能,营造社会满意的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全年公示准予行政许可3156条,公示行政处罚74条,公示执法人员129人。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强化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扩大疫情防控期间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一是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税企微信群、QQ群等渠道开展“非接触式”办税宣传,推送网上办税指南、发票邮寄操作流程、延期申报和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等信息146万余条。二是加强与邮政公司合作,通过免费邮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政策汇编》2000份,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解答。三是开通7条咨询服务热线和6名征纳沟通平台服务专岗,实时在线解答办税难点,远程辅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定期举办纳税人学堂,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开展辅导培训。
2.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紧盯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税收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带动纳税人遵法崇法。2020年4月是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月主题为“减税费 优服务 助复产 促发展”,立足税收服务民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讲好税收故事等内容加强税法宣传,着力提升税收宣传影响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还联合武义团县委、武义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武义县青年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了亲青创--“创享青春 税与同行”税企沙龙活动。在今年的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中,根据县司法局和普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我局干部积极参加2020年武义县“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随风奔跑 乐学宪法”主题活动。同时,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上打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宣传标语,并在大厅公告栏等地方悬挂宪法宣传展板。一系列的宪法宣传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充实法治工作队伍。高度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招录和引进工作,全局有法律专业人员20名,为保障依法治税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另设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各股室配备了兼职法制员,协助做好税收法治工作。
2.做好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税收执法资格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的动员会,提高考生重视程度,组织模拟考试,以督促其认真学习。最终,我局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对未登记税收执法证书编号的干部进行补充登记,对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促使其抓紧学习取得税收执法资格。
3.开展日常普法教育活动。制定落实兼职法制员制度,在全局各科室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了税务人员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防范执法风险。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培养新入职公务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学法用法测试,参与率达到100%。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2.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评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十二)扎实开展两个基地创建工作
1.开展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在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原有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增加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基地开展税法宣传月等活动。发挥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进行普法教育以及普法宣传,对青少年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税收法治宣传。武义县税务局税收教育基地被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荣誉称号。
2.继续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开展以“崇法尚德担当税和”为主题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展厅、长廊等为展示平台,结合楼层文化建设,丰富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内涵。
二、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是对照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是税收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少重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没有把制度规定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上。二是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后,减税降费接踵而至,政策措施更新较快,部分政策措施之间存在差异,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风险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员数量不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法律人才队伍,法律专业人员能力与当前税收法治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武义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按照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崇法、尚德、担当、税和”武义税务文化为引领,围绕“法治税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征程。
(一)完善依法治税机制。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推进后续清理工作;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涉税协作机制,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格局。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局要求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把好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关。严格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围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
(三)强化税收普法工作。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发布。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活动。结合地方实际、地域特色开展税法“六进”主题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为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四)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做好经验总结和提升。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税务系统法制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清理并减少税务检查,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
(五)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坚决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一刀切”执法。完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构建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全面提高风险应对质效。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挖掘数据增值利用效益。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实现自我遵从。
(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
(七)推进法治示范工程。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提升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提高税务人员的行政应诉水平和能力。大力推进省级法治基地创建工作,对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标准继续查漏补缺。加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税法宣传战斗堡垒作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努力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国家税务总局武义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