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1-22456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3-10 14:12 |
建设单位:浙江海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
项目名称:浙江海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 吨PE 塑料薄膜包装材料、年产5000 吨PE 珍珠棉包装材料新建项目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3月10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1023
建设内容: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 吨PE 塑料薄膜包装材料、年产5000 吨PE 珍珠棉包装材料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挤出吹膜、涂布废气:收集后经15m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发泡挤出废气:收集后经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印刷废气:收集后经15m 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复合、覆膜、淋膜:收集后经15m 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油墨桶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环建武备2021023.pdf
浙江海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 PE 塑料薄膜包装材料、年产 5000 吨 PE 珍珠棉包装材料新建项目9.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