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申领、发放和结报核销。负责财政票据存根及过期票据的销毁。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稽查,承接上级部门委托的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缴。配合打击虚假财政票据的犯罪行为等。承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