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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7377997186/2021-226885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5-12 17:25

《武义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县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5-12 17:2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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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绿色智造基地提供技术人才保障,吸引外来技术工人,切实缓解企业用工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将《武义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43446969@qq.com。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0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廖项贺    联系电话:0579-88030520  13655890139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2日      

武义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建设绿色智造基地提供技术人才保障,吸引外来技术工人,切实缓解企业用工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选址

新居民公寓项目选址,原则上在工业园区附近为主。近期宜规划选址地块:

1.牛背金村待出让地块,面积2.81万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住用地;

2.上邵村留地或真高山土地全域整治安置区附近地块,面积约4万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住用地;

3.桐琴镇区或工业园区附近地块,面积约3万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住用地;

4.泉溪镇清泉雅居东侧地块,面积约4万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住用地。

二、技术指标

1.规划控制指标。

建筑密度≤30%,2.0≤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

2.基本户型和功能配套。

新居民公寓以中小户型为主。功能区设施相对齐全,做到在较小的区域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3.确定每个项目面向新居民销售的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目明确面向新居民销售的比例和面积。

三、建设模式

市场化运作模式。挂牌出让土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开发。合理设定建筑规划指标,严格限定出让前置条件,限定最高售价,限定购买对象,限定转让年限(产权登记后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依照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户型类别。

四、购买对象

1.申请购买对象限定为A、B、C类企业就业的非武义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且申请人持有武义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申请购买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连续缴纳工伤保险3年以上;

3.申请购买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武义县无房;

4.申请购买对象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5. 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通过企业提交购房申请;

6.已享受现有购房补助政策的对象不重复享受。

五、销售要求

新居民公寓采取限价销售模式。

限价房销售价格:住宅价格按市场价下浮10%-15%,车位不高于7万元/个。

其他相关要求:

1.在小区全部房子取得预售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商定向销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对象。

2.地下停车位不得强行搭售。

3.在小区全部房子取得预售证之日起,3个月后小区还有多余住房未销售的,由开发商自行定价面向社会自行销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新居民公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开发区、镇(街)联盟筹集建设新居民公寓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开发区、镇(街)联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 ,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建设局负责制定新居民公寓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新居民公寓预售审批、预售监管及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负责做好新居民公寓建设项目监督指导和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

相关镇(街)联盟、开发区负责承担做地业主责任,做好符合购买条件对象购房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居民公寓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土地征收、收储和出让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购房对象的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新居民公寓购房对象入户子女学区的划分。

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

相关链接:《武义县新居民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