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21 09:04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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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1-227191 发文机关: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武政办〔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5-21
统一编号: GWYD01—2021—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效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保障乡村产业、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推动农村集体增收、农民致富、农业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力争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及流转市场,新增耕地流转面积5000亩、林地流转面积10000亩;每个镇、街道、联盟确定1个以上的村推进整村土地流转的改革试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地流转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原则,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农村承包地流转要规范有序进行,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承包地流转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在土地确权和三权分置中明确农民“产权”前提下,多样化发展规模经营,要结合实际把握好度,重点扶持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

三、推进土地流转方式

(一)全面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农业“标准地”是指全县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进项目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的土地。符合农业“标准地”认定条件的新增农业项目100%实行“标准地”项目招商;到2023年,现代农业“两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特色农业强镇等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区域内符合“标准地”认定条件的耕地基本完成农业“标准地”认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大力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和下山脱贫村土地流转。以下山脱贫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集聚搬迁村庄为重点,鼓励搬迁后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对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原有耕地和山林资源进行集中连片流转经营,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三)持续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行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严禁功能区内新增“非粮化”种植,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不同情形,实施“一区一策”,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腾退。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种足种好粮食,提高利用率,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特别要种植水稻。

(四)统筹做好土地流转储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合理适度做好可流转土地储备,确保土地资源保值增值。各镇、街道、联盟要提前收储流转土地,增加农业可利用土地储备量,确保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最短时间内完成流转工作。流转土地收储价格由各镇、街道、联盟按照种粮食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确定。储备方式一般先由村集体将农户土地流转入村集体,村集体流转到镇级或县平台进行统一招商。达成收储意向的村集体须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镇级或县平台进行收储。

(五)因地制宜多途径推进招商引资。镇、街道、联盟将意向流转或已储备的土地在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公开,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土地项目产业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寻找合适的流转土地,编报土地流转项目实施方案,提前与所在镇、街道、联盟或县招商部门进行对接达成意向。

四、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一)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各镇、街道、联盟对当地承包地流转情况定期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流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资金技术实力、诚信情况、经营能力及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各镇、街道、联盟应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并加强合同管理。土地流转双方应签订全省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统一的委托流转协议示范文本并向发包方备案,镇、街道、联盟、村集体应及时向流转双方提供示范文本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

(二)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和风险防范。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加强对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和对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控,确保流转土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实现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粮食功能区内必须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对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形,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镇村两级每半年对承包耕地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生上述行为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建立全县农村土地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集成目前现有的全县土地确权信息,并在系统中集成土地流转、土地种植信息、新型农业主体信息等,扩展移动平板应用,实现农业农村一张图移动平台。推动农村土地大数据信息在图上显示,提高农村土地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落实土地流转扶持政策

(一)奖励政策。

1.土地流转奖励。

(1)村集体耕地流转奖励。通过村集体流转到新型农业主体,新增集中连片流转耕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连续5年按流转面积给予村集体财政资金奖励,奖励标准100元/亩。土地流转后不得用于苗木种植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

(2)村集体林地流转奖励。通过村集体流转到新型农业主体,新增流转可开发林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20年以上,连续5年按流转面积给予村集体财政资金奖励,奖励标准20元/亩。

(3)镇、街道、联盟土地流转奖励。经镇级或县平台储备并完成招商的新增连片流转耕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所在镇、街道、联盟耕地100元/亩的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经储备并完成招商的可开发流转林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20年以上由县财政给予所在镇、街道、联盟林地20元/亩的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补助主要用于政策处理、村级奖励等。

(4)土地流转收储资金贴息。由武义县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土地流转储备资金1000万元,用于镇、街道、联盟土地流转提前储备招商,县财政每年对公司用于土地流转收储的贷款资金进行全额贴息。

2.“非粮化”整治补助。对原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花卉苗木或挖塘养鱼(珍珠)的粮食功能区,清理腾退后改种水稻等粮食作物的,每亩给予镇、街道、联盟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清理腾退后改种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种植主体连续三年每年给予300元/亩补助。

3.农业标准地奖励。土地流转后用于标准地的项目建设的在土地流转奖励的基础上,按照《武义县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9〕50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

(二)项目扶持。

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地块和村庄集聚搬迁村闲置土地配套机耕路、水利设施建设,增强土地竞争力,减轻环境条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吸引工商资本和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创业。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交通、水利、农田开发建设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项目建设给予重点倾斜,优先立项。

(三)用地扶持。

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因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建造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视作设施农业用地。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重大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

六、切实加强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联盟要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镇村两级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统筹工作安排,稳步有序推进。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供销联社负责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发布招商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财政局要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专项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林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流转中的林地确权数据提供和土地流转操作流程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禁改变土地用途,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村耕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做好流转中的耕地确权数据提供和土地流转操作流程指导;国资办做好武义县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督;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土地流转和标准地项目的招商引资和推介;全域办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县农商银行负责储备资金信贷服务。各镇、街道、联盟要积极组织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和任务,做好整村土地流转、储备、项目招商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政策性普惠金融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管理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技术、有资本、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下乡回乡创新创业,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四)妥善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信访排查工作,制定纠纷调解处置预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武义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2.各镇、街道、联盟土地流转年度任务清单

3.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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