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07 15:4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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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1-226869 发文机关: 地区管理员
文 号: 武政办〔2021〕30号 成文日期: 2021-05-07
统一编号: GWYD01—2021—0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第十六届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强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规范处置方式,建立一般工业固废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规范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为,完善信息化监管,全面落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线上监管+线下执法”监管机制,确保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处置,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体系架构

根据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企业付费、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创新发展“互联网+”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产业,建立一般工业固废产废申报、在线交易、线下收运与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物联网、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实现工业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机结合,推动数字化发展。

(一)产废环节

产废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废量或占地面积建立贮存点;原则上年产废量达到10吨以上或占地面积达到1千平方米的企业自建贮存点,无条件建设贮存点的企业可租用公共贮存点投放一般工业固废。公共贮存点由镇、街(联盟)、开发区负责选址,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建设。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个月。公共贮存点、年产废100吨(不含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工业固废)的企业内部贮存点的视频监控须与信息化系统联网,其他贮存点视频监控后续逐步接入。

企业须加强源头分类、减量,根据处置方式分类贮存一般工业固废,严禁将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混装运输处置。产废企业应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业主签订收集、运输、分拣、利用、综合处置协议。产废企业应在信息化系统中填报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合同等信息,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由镇、街(联盟)、开发区审核,经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确认(可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由经济商务局确认)。产废企业转移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贮存、处置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跨省利用的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严禁企业未经申报、登记、批准擅自跨省贮存、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废。

产废企业每年1月底前在信息化系统中填报上年度一般工业固废库存和当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管理计划。原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二)运输、利用、处置、贮存环节

为规范完善环卫作业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培育,确定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服务公司)为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负责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分拣及处置。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规范化。环境服务公司加强信息化平系统的管理运行,加强对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的监管。

1.运输环节。环境服务公司受理一般工业固废运输业务,要在信息化系统中进行网上备案登记。环境服务公司受理完成后将订单交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核实一般工业固废相关信息,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运输车辆按要求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记录运输轨迹并即时上传,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个月。运输过程要做好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

2.贮存环节。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在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环节要在信息化系统上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填报电子台账。在一般工业固废出入口、分拣打包、拆解、贮存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个月交接时要查验一般工业固废的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交接完成后及时同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

3.利用、处置环节。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依法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利用、处置。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须在信息化系统中填报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废转移交接、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一般工业固废出入口、贮存场所及利用、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个月。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在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时,要查验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接受非法委托,交接完成后及时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

三、运营模式

为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形成企业运作、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全链条管理格局。环境服务公司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业主,做好产废企业摸排,进行处置全流程成本测算,出资建设工业园区的公共贮存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开展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贮存、分拣及处置工作。

项目启动后,环境服务公司与产废企业签订服务协议,通过信息化系统受理订单,再将订单转交给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根据订单开展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贮存、分拣及处置等工作,根据实际处理量与环境服务公司结算费用。环境服务公司应落实业主单位监管责任。

项目启动后两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间临时集中分拣场所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提供,环境服务公司完成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分拣场所选址、建设等工作。过渡期结束后,启用环境服务公司建设的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分拣场。

四、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共同指导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作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的全程监管。加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指导企业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负责对镇、街(联盟)、开发区工作人员根据国家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开展相关培训,指导企业做好一般工业固废日常管理。对环境服务公司做好指导、服务,对垃圾发电厂增加焚烧一般工业固废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法进行审核备案。协助相关部门探索一般工业固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信用评价情况对涉废企业进行抽查,协助完善信息化系统,根据预警预报,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依法查处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好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对本项工作实施考核。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废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混装运输处置等违法行为。指导环境服务公司依法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工作。指导监督环境服务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收取产废企业的相应处置费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指导环卫所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好可焚烧一般工业固废的接收和终端处置工作。会同县发改局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收费价格制定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做好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发改局:负责审核一般工业固废运输、存储、处置成本测算。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立项工作。

经济商务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理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及时公布国家发布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引导企业产废减量化,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按国家公布的名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固废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堆放场所的行业整治工作。

公安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车辆道路运输检查,规范运输行为。依法打击一般工业固废领域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局:负责保障监管部门对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法等工作的经费支出。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有偿举报制度,保障有偿举报的奖励经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产废企业贮存点、企业园区公共贮存点、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场的规划和用地审批工作。

建设局:负责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场所、临时贮存点等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将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纳入污水处理规划,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同步建设,督促做好污泥无害化规范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一般工业固废运输企业规范化运输进行监管。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运输车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转运过程可视化监管。开展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资质审核及运输过程检查。

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范围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市场主体的信息登记工作,根据其他部门共享需求提供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涉及许可审批的除外)。加强对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联合发改局、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税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落实好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镇、街(联盟)、开发区: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作实施主体,全面落实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一般工业固废相关信息,制订年度监管计划,主动到企业宣传普法,负责产废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与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培训,确保源头精准分类。确保产废企业完成信息化系统注册并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服务协议,做好信息化系统审核工作。根据辖区企业分布、规模及产废量划分,督促企业完成内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建设,负责公共贮存点选址、政策处理,无偿提供给环境服务公司进行建设,确保无障碍施工。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场建设用地由白洋街道负责落实(初步选址为官山后垅,生活垃圾填埋场边,约1万平方米)。

供销联社:负责指导第三方运营服务企业做好可利用工业固废销售渠道开拓,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率,推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减量化进程。

国资运营公司:按县国企系统内选调或社会公开招录方式配备一般工业固废运输处置管理人员5名(国企编制)。指导下属企业环境服务公司规范化经营与发展,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收取产废企业相应处置费用。指导环境服务公司在过渡期期间委托社会企业承包一般工业固废运输服务。增加资金投入,规范化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分拣贮存场所,不断引进技术人才、设备和生产工艺以及加工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保障质量。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建设指挥平台,确保监管部门对一般工业固废申报—流转—再生全流程可视化监管和数字化物流溯源。协助镇、街(联盟)、开发区开展产废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培训,协助做好产废企业系统注册登记工作。进一步优化产废企业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商之间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系统数据存储、运行,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

五、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管理模式,激励诚信、惩戒失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强化层级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规范管理、依法处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污染或严重负面环境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主要工作清单

3.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附件1

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县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振宣

副组长:王    辉(县府办)

涂英建(综合行政执法局)

胡伟中(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成    员:谢权洪(县供销联社)

傅继武(县发改局)

邹贤文(县经济商务局)

林繁勇(县公安局)  

宋华华(县财政局)

祝雪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    斌(县建设局)

章丽荣(县交通运输局)

单涌隆(县市场监管局)

李    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忠伟(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陶建义(开发区)

郑敬东(县税务局)

张宏君(白洋街道)

颜骏飞(壶山街道)

裘雄雁(熟溪区域发展联盟)

丁侠健(柳城区域发展联盟)

朱    松(履坦镇)

龚剑锋(桐琴镇)

徐    勋(泉溪镇)

陶双好(新宅镇)

郑    兵(王宅区域发展联盟)

徐    峰(桃溪区域发展联盟)

汤俊侃(茭道镇)

李军武(国资运营公司)

雷炳和(武义农商银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涂英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浩、王忠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贺肖璐、周燕萍、杨柳青、何海燕、金方德、陈丽巧、顾杰,负责牵头一般工业固废运输处置工作的实施。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更替。

附件2

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主要工作清单

序号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具体任务和相关要求

完成时限

1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垃圾发电厂增加焚烧一般工业固废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法进行审核备案。

及时

镇、街(联盟)、开发区

做好镇、街(联盟)、开发区工作人员培训,指导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申报登记等工作。

6月底


协助完善信息化系统,根据预警预报,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依法查处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好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长期

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对本项工作实施考核。

12月底

2

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指导、监督环境服务公司实施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工作。

长期

发改局

协助环境服务公司完成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贮存、处置成本测算。

5月15日

国资运营公司

指导监督环境服务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收取产废企业的相应处置费用。

长期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负责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废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混装运输处置等违法行为。

长期


协助环境服务公司开展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场地选址、建设工作。

两年过度期内

3

发改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立项工作。

及时

综合行政执法局、国资运营公司

完成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贮存、处置成本测算。

5月15日

4

经济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市场监管局、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理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及时公布国家发布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引导企业产废减量化,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5月底

企业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由镇、街(联盟)、开发区审核,可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由经济商务局确认。

及时

5

公安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对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车辆道路运输检查,规范运输行为。

长期


依法打击一般工业固废领域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长期

6

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

协助制定有偿举报制度,保障有偿举报的奖励经费。保障监管部门的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法经费。

长期

7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相关审批工作。

5月底


做好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分拣场项目用地及规划审批工作。

及时

8

建设局


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建设相关审批工作。

5月底


负责将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纳入污水处理规划,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同步建设,督促做好污泥无害化规范处置工作。

长期

9

交通运输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负责对一般工业固废运输企业规范化运输进行监管。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运输车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转运过程可视化监管。开展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资质审核及运输过程检查。

长期

10

市场监管局

经济商务局、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经营范围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市场主体的信息登记工作,根据其他部门共享需求提供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涉及许可审批的除外)。

长期

11

税务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及时

12

镇、街(联盟)、开发区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负责公共贮存点选址、政策处理,无偿提供给环境服务公司进行建设,确保无障碍施工。

5月17日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督促企业完成内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建设。

6月15日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资运营公司、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入企业宣传普法,开展产废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与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培训,确保源头精准分类。确保产废企业完成信息化系统注册并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服务协议。

6月底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白洋街道负责落实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分拣场土地转用申报。

及时


开展信息化系统产废企业申报信息审核工作。

长期

13

供销联社


负责指导第三方运营服务企业做好可利用工业固废销售渠道开拓,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率,推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减量化进程。

长期

14

国资运营公司


资金投入,引进技术人才、设备和生产工艺以及加工利用技术,安装设备设施

长期

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建设局

督促指导环境服务公司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场所建设工作。

两年过度期内


按县国企系统内选调或社会公开招录方式配备一般工业固废运输处置管理人员5名(国企编制)。增加资金投入。

6月底

15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运营公司

建设与维护一般工业固废产废申报、在线交易与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建设指挥平台,优化物流体系建设,强化预警预报。

7月底

附件3

武义县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服务协议

(主要条款)

甲方(单位):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

为推动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解决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难题,依据《关于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2021〕 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指导乙方分类一般工业固废。

2.甲方收运乙方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危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二、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每车一般工业固废重量达到2吨以上(含2吨)的,收费标准为   元/吨(含税);每车重量在2吨以下的,按每车     元(含税)。

2.甲方在每月     日前提供乙方        清运清单和发票。

3.乙方需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预付清运费用       元,预付款余额低于10%时甲方提醒续费,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下期预付款。合同终止5个工作日内双方结清所有费用。

4.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供企业环评中固废定性和环评批复结论,不得作假、隐瞒。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清运符合分类标准的一般工业固废;

3.乙方有义务在已检测样品发生成分变化或工艺变更的,通知甲方进行重新检测。超出甲方免费检测范围的(将免费检测范围作为附件,明确免费检测范围),由乙方自行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样品、样品说明及检测报告副本给甲方;

4.乙方有义务监管分类标识牌、责任牌等相关物料,不得恶意毁坏。

5.乙方应确保工业固废的安全性,若在检测、清运、处理过程中因工业固废的安全性问题,导致甲方、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若乙方一般工业固废存在定性争议的,甲方按照环保要求提供首次免费检测,乙方应提供检测样品与说明文件(说明文件含企业名称、样品名称、主要成分、成分比例),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副本给乙方签收,检测样品、说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由甲方保存。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出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清运。

4.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合法渠道收运一般工业固废,如乙方有故意隐瞒、掺杂危废,乙方应承担违法处置责任。

五、违约责任滞纳金

1.因乙方未能及时付款到账,每逾期1日,乙方需按欠付费用的日千分之三缴纳违约金。逾期支付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欠费费用3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发生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一般工业固废检测费用,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3.乙方违反第三条第4小条的,应承担违法处置责任。

六、解约条款

1.本协议执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10日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约问题另行协商,重新签订续期协议。

2.本协议因以下原因终止:

(1)本协议期限界满双方不再续约时终止。

(2)本协议期间,政府核定价格有较大变动或相关政策有较大变化时,需要重新签订。

(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票作为附件,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文件下载:武义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202105081544574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