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11 16:0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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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1-227926 发文机关: 地区管理员
文 号: 武政办〔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统一编号: GWYD01—2021—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

二、主要工作目标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制止抛荒。到2022年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65万亩整治优化任务,其中,2021年底完成整治任务2.3万亩,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4.64万亩和5.86万吨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镇街、联盟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进行集中梳理,摸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全面掌握真实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路线,明确整治时序、整治方式和整治重点。

(二)坚决遏制增量。各镇街、联盟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田长制”,每个村粮食生产功能区均设立田长,村主要负责人任田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帐,记录巡查结果。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县发改局要加强对占用耕地挖湖、挖河、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水利景观等建设项目的审核。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加强源头控制。要建立健全工商资本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加强用途管制,强化租赁耕地监测监管。

(三)妥善处置存量。对现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分类推进,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处置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的,不予统计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的,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结合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统筹自然保护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严格治理抛荒。各镇街、联盟及村级组织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有力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和统筹利用。完善耕地流转备案管理,规范耕地流转合同,将防止耕地抛荒的责任和义务纳入合同内容,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原发包单位应当依法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强化种粮导向,抛荒耕地不得纳入耕地保护补偿范围。强化政策引导,推动耕地抛荒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

(五)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利用。用2年时间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根据“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同情况,积极稳妥、逐个逐块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清理腾退。对确实难以恢复种植条件、难以清理腾退的,或不宜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及时进行调整修编。

(六)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

(七)稳定粮食生产。坚持走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机械化、社会化、数字化的路子,积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建设,提高品种优质化水平,推动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积极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深入开展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等工作,扩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数字赋能,提高绿色生产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联盟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极端重要性,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联盟要强化相应的组织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非粮化”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扶持力度。补助标准根据《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2021〕36号)执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联盟、村要在公示栏等公共场所张贴“非粮化”整治公告。宣传部门要整合力量,用好报纸、广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的密集宣传,为全县范围开展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责任考核。把耕地保护与“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纳入镇街、联盟粮食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建立县乡村督查机制,每月对“非粮化”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及时对新增“非粮化”种植情况或存在抛荒情况的镇村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武义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武义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

“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帅朝晖

副组长:方黎明张智祥

成员:黄志锋(县府办)

钟旭阳(县府办)

廖寿明(县发改局)

周涛(县经济商务局)

蒋学望(县民政局)

叶杰成(县司法局)

徐宏亮(县财政局)

曹锦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傅晓华(县建设局)

卢吕德(县交通运输局)

何武(县水务局)

王跃伟(县农业农村局)

叶育勇(县统计局)

胡伟中(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非农化”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曹锦勋任办公室主任;“非粮化”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王跃伟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武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联盟)

功能区“非粮化”面积(亩)

2021年

整治任务(亩)

2022年

整治任务(亩)

苗木草皮

多年生

经济作物

挖塘养殖

抛荒

合计

白洋街道

369

413

306

50

1138

700

438

壶山街道

2230

579

875

21

3705

2300

1405

熟溪联盟

1927

310

186

28

2451

1800

651

柳城联盟

156

1901

28

185

2270

800

1470

履坦镇

4506

184

927

120

5737

4300

1437

桐琴镇

679

1075

230

29

2013

1200

813

泉溪镇

850

1009

703

106

2668

1600

1068

新宅镇

28

173

1

111

313

200

113

王宅联盟

6345

4444

2443

215

13447

8400

5047

桃溪联盟

400

1538

27

440

2405

1500

905

茭道镇

134

90

105

10

339

200

139

合计

17624

11716

5831

1315

36486

23000

13468

文件下载: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2021061010400926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