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数字化改革、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我县将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我县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补证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如不动产登记、补助金领取、购房、工作调动等。但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会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这次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就是通过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减证便民。”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县将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集中开展补办结婚登记、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抢救性保护工作3项重点任务。
其中,2003年10月1日我县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可到我县婚姻登记处或就近选择省内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婚姻集中登记以前仍保存在乡镇(街道)的婚姻登记档案将在全面摸排后,进行数据补录,将数字化成果归集婚姻登记机关,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据了解,需要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可提前2~30日登录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jhyy.mzt.zj.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补证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用提交婚姻登记证。如到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个人有关业务时,可以出示“浙里办”App上本人婚姻登记证信息,减少材料出具。
补证所需资料:
1、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的户口本原件;
3、原结婚证或原婚姻档案(原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异地查档取得的,可不提供);
4、补结婚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婚姻证明、军官证(士兵证);
6、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详情请咨询武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武义县城熟溪南路4号-2(劳动桥头)
联系电话:0579-876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