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50087302Y/2021-228277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6-21 15:08 |
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度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20]1号)、《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武义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zjwy.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明招大厦5楼),邮编:321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gwk001@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游华 联系电话:13735741910
附件:武义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x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