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所监管企业财务核算与国有企业资金管理。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参与国有企业年度第方审计工作。编制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做好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菅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收缴国有资产收益。承担县国资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