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1-229398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0 15:35 |
建设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项目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无水氟化氢及年产1万吨三氟乙烷改造项目
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1年7月20日
建设内容:年产9万吨无水氟化氢及年产1万吨三氟乙烷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AHF生产线萤石干燥烟道气和萤石贮存输送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再碱洗+水洗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尾气三级水吸收后,和二级水洗后的渣仓尾气一起进入中央洗涤塔7级洗涤后22m排气筒排放;回转炉烟道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HFC-143a精馏塔不凝气送尾气焚烧炉焚烧后25m高排气筒排放;HFC-143a事故废气碱洗+水洗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尾气焚烧炉废气二级水洗吸收+洗涤(氢氧化钠+亚硫酸钠组成的中和液)后,再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设别密闭,减少装置区“跑冒滴漏”现象。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HFC-143a生产废水经脱有机氯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和AHF生产废水进入除氟废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分子筛、高沸残液、脱有机氯废水污泥在性质上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石膏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为一般固废期收集外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已作出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承诺。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全文: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三美氢氟酸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docx
三美化工年产9万吨无水氟化氢及年产1万吨三氟乙烷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