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1-22903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08 15:12 |
根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89号)文件,我局牵头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划分工作。
划分按照坚持有利于饮用水水源水质改善的原则、有利于民生福祉提升的原则、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经过现场勘查、科学论证,划定了清溪口水库、青岭水库、百丈泄水库、方坑水库、南源水库、双源口水库、水碓坑水库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形成《武义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6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89072126)反映。
附件:武义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武义县“千吨万人”以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7.6.pdf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