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3000000/2021-229040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武政发〔2021〕57号 | 有效性: | 长期有效 |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浙江嘉洛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5”物体打击事故联合调查报告的请示》(武应急〔202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的认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请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认真抓好落实。
二、开发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强化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切实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此复。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