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07360844C/2021-230856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8-31 15:21 |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武义政府网站(http://www.zjwy.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北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21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3628802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金智;联系电话:87878383。
附件: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