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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29 10:38

武义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商业用房选房细则

来源: 县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9-29 10:3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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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商业用房

产权调换选房细则

根据武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商业用房交付准备进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房源概况

(一)房屋类型:产权调换房为商业用房

(二)商业用房可选房源地点、范围:溪南雅苑溪南街、解放南街、环城南路部分商业用房。

商业用房具体可选范围、面积及价格等情况将于选房前在选房现场予以公布。

二、商业用房产权置换办法

(一)产权调换的对象

被征收房屋为商业性质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收人;

(二)商业用房产权置换原则:

一是同层置换原则。即被征收商业用房为第一层的,安置商业用房也为第一层;被征收商业用房为第二层的,安置商业用房也为第二层;被征收商业用房为第三层及以上的,若安置商业用房没有第三层及以上,可选择第二层商业用房置换。

二是以间为单位置换。即按面积从近原则以一间置换一间。在相同间数置换情况下,被征收商业用房总面积大于安置商业用房总面积,且多出面积达到安置商业用房单间一半面积的,可按一间置换。

三是相邻选择原则。被征收人可选商业用房间数大于等于2间且房源有相邻可选的前提下,需选择相邻的商业用房,不可跳选或者间隔选择。

四是可一可二原则。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一层或者二层的商业用房,也可以选择一层连二层的商业用房,二层的商业用房选择以自然间为准。

五是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壶山下街F地块(齐心地块)的被征收商业用房也可选择溪南安置区的商业用房置换。

(三)商业用房选房顺序号产生原则:

选房号经抽签确定,产生方式见2021年9月29日武义报《关于抽取选房号的通知》。考虑其特殊性,选房抽签时段明确如下:

1. 4月15日晚上12点前签约的,为第一时段;

2. 4月16日至4月18日签约的,每天作为一个时段;

3. 4月18日以后签约的,为一个时段。

三、商业用房的选房流程与须知

(一)流程

资格复核→选房定位→签订补充协议

1.资格复核:携带选择商业用房选房号(红色)、被征收人身份证、产权调换协议书;非本人到场的还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证明等材料依次进入候选区进行资格复核。

2.选房定位:持选择商业用房选房号进入选房现场进行选房并定位确认,进行图纸登录后填写选房确认单。

3.签订补充协议:凭选房确认单及须携带的材料到街道指挥部指定地点结算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的差价款、签订补充协议。

(二)须知

1.被征收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选房号顺序选择相应的产权调换商业用房,每户进场不得超过2人,选房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未能按时选房的,顺延至该时段选房结束后再根据选房号先后顺序选房,顺延以后被征收人还未到场或者放弃选房的则顺延到全部选房结束后根据时段、选房号先后顺序选房。

2.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的挑选须由被征收人本人到场方可挑选,如被征收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在选房前到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领取并填写统一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须携带的材料经资格审核后参加选房。

3.被征收人挑选产权调换商业用房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严格遵守选房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正常选房。

4.被征收人在选定产权调换商业用房并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补充协议)》后,于签订补充协议之日起30天内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差价款,凭交款凭证开具房屋差价款收据及交房通知单。

四、产权调换的其他规定

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的交付以现状为准,房屋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五、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各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负责解释,产权调换房挑选过程由武义县公证处公证。

武义县熟溪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武义县壶山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