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港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三港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部署。全乡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使《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各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乡党委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工作线,并抓好监督落实。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培训内容,邀请县干部多次为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各分管领导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乡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乡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村(居)委会全覆盖。聘任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为本各行政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三、以便民服务为导向,高标准实行“无证明”改革
(一)强化宣传,营造无证明城市创建氛围。组织乡全体干部、村工作人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无证明”工作宣传。采用张贴宣传标语,引导拥有电子显示屏的村庄、单位滚动显示“无证明”相关内容,征求村民对于“无证明”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宣传“无证明”改革相关内容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征求,推进“无证明”城市氛围营造,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成立无证明工作代办队伍。由7个行政村的文书组成,组织他们再次开展“无证明”工作培训,内容更加突出重点、更为细致,会上,分管领导对“无证明”工作进行详细解读,传达县有关会议精神,告知各村文书在代办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对“无证明”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再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