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4836/2022-240218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29 15:16 |
《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21年12月10日在武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公示。截至2021年12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中路12号武义县公安局,邮编:321200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ga2019@163.com。
联系人:赵凌云 联系电话:87628091
武义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