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4836/2022-270173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10 09:31 |
2021年浙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违反治安行政管理处罚裁量基准,其中补充了涉及违反出入境管理、反恐怖主义、食品药品环境卫生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处罚裁量基准,删除了原违反消防管理的处罚裁量基准。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转发公示。本基准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2016年7月22日省厅印发的《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公通字〔2016〕52号)同时废止。
武义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