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建设安全协会:
为防范和化解有限空间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次生事故,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以及各地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立即部署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次生事故,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攻坚整治,实现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自查率100%,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新开工项目按规程实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清单建立情况。排查企业是否围绕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存在粉尘、冒顶、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和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对有限空间全面辨识,包括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密闭设备,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实施清单管理。
2.重点排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由管理人员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实施带班,明确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方案审批人员等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班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针对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清除、清理、涂装、防腐、防水、焊接,巡查、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重点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情况。排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4.重点排查作业审批到位情况。排查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需要隔断(隔离)的物料来源清单,是否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和企业负责人批准。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存在动火、高处、交叉等作业的,是否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和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5.重点排查作业安全管理到位情况。排查企业作业前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时是否采取连续通风和连续监测,正确设置围挡和警示设施;作业完成后是否及时将全部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做到作业人员底数清,撤离数量明;作业完成后,有限空间进出口设置警示防护,杜绝非作业人员随意出入。
6.重点排查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结合实际配备呼吸保护器具、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安全绳、救生梯等防护用品和器材。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标准。依据我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 T 707—2008(2013))规定,有限空间指“仅有 1—2 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者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主要分为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建(构)筑物和地下建(构)筑物三类。
(二)全面自查。各在建项目在11月10日前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四张清单”(详见附件),“四张清单”管理纳入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对主动纳入“四张清单”的问题隐患督促项目部在责任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未纳入“四张清单”的问题隐患,一经查实从严处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0日)
(三)集中排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各在建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处罚,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四)整改督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项目对排查整治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平安金华”考核。我局将结合建筑施工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和“滚动式排查”等安全督查行动,适时开展督查,高标准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规定整改到位。本次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统筹安排好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整治成效。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项目严格按照整治重点,排摸存在有限空间的在建项目数量,认真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各地要对辖区项目的有限空间建立清单,加强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三)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按照有限空间类型,制定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情况处置、救援、逃生避险培训和实训,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现场处置应急演练;以后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确保企业全员百分百受训;轨道交通竖井、隧道衬砌等有季节性特点或者有特殊规律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效性。要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呼吸器具、检测报警装置、通讯设备、安全绳等应急救援器材,确保设备装置实用、可用。
(四)严格执法处罚,加大督查考核。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停工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专项整治阶段,凡是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存在有限空间在建项目数量、排查数量、隐患数、整改数每周报送我局;本地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包括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应急演练),书面于11月28日前将报我局建筑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