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733194156M/2022-252603 发布机构: 熟溪街道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2-14 14:10

武义县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 熟溪街道     发布时间: 2022-12-14 14:1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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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共117项)

序号

条线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职责边界

具体划转

执法事项

一、建设领域(共39项)

1

建设

330217216000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

建设

330217233000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

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全部

3

建设

330217182000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4

建设

330217157008

对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未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未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5

建设

330217157009

对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6

建设

330217F64001

(金华)对将室内、门前或者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者他人责任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将室内、门前或者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者他人责任区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7

建设

330217F64002

(金华)对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8

建设

330217F62003

(金华)对未自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能保持摊架、摊棚和地面清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未自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能保持摊架、摊棚和地面清洁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9

建设

330217E14000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10

建设

330217197006

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1

建设

330217197005

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 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 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2

建设

330217168000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3

建设

330217267000

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进行立案查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4

建设

330217142001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2.燃气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全部

15

建设

330217142003

对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2.燃气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全部

16

建设

330217142004

对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2.燃气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全部

17

建设

330217222005

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管理部门。
  2.燃气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管理部门。

全部

18

建设

330217222008

对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管理部门。
  2.燃气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燃气管理部门。

全部

19

建设

330217197001

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关物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关物品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0

建设

330217197002

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等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等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1

建设

330217197003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2

建设

330217197004

对随地吐痰、便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随地吐痰、便溺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3

建设

330217175000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4

建设

330217248002

对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晾 晒、吊挂衣物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设置或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整修或者拆除污损、毁坏的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或者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晾 晒、吊挂衣物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5

建设

330217181000

对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 营、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 营、兜售物品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6

建设

330217211000

对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7

建设

330217225000

对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8

建设

330217260000

对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9

建设

330217265000

对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未及时修复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户外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0

建设

330217258000

对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31

建设

330217156000

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2

建设

330217204000

对饲养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饲养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33

建设

330217230000

对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4

建设

330217238007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2.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5

建设

330217238008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2.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6

建设

330217238011

对在道路上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以及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2.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7

建设

330217238012

对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可能损坏道路的各种作业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2.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38

建设

330217280003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照明主管部门。
  2.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照明主管部门。

全部

39

建设

330217F48000

(金华)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按规定排放油烟的行政处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金华)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按规定排放油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二、农业农村领域(共10项)

1

农业农村

330220048000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全部

2

农业农村

330220049000

对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2.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全部

3

渔业渔政

330220397001

对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及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及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4

渔业渔政

330220397002

对使用毒鱼方法进行捕捞行为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使用毒鱼方法进行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5

渔业渔政

330220397003

对违反关于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6

渔业渔政

3.3022E+11

对渔获物中的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获物中的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7

渔业渔政

330220397005

对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8

渔业渔政

330220397006

对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捕捞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9

渔业渔政

330220257005

对在闸坝上下拦网捕捞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闸坝上下拦网捕捞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10

渔业渔政

3.3022E+11

对在公告规定禁止采捕的期限和区域内采捕水产品的行政处罚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公告规定禁止采捕的期限和区域内采捕水产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三、自然资源领域(共20项)

1

自然资源

330215041001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2

自然资源

330215041002

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3

自然资源

330215040001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全部

4

自然资源

330215040002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全部

5

自然资源

330215040003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全部

6

自然资源

330215073000

对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7

自然资源

330215067000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全部

8

自然资源

330215072000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全部

9

自然资源

330215070000

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违规为单位或者个人就违法建筑办理供电、供水、供气等手续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违规为单位或者个人就违法建筑办理供电、供水、供气等手续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10

自然资源

330215068000

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违规承揽明知是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承揽明知是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施工作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11

自然资源

330215069000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12

 林木林地

330264135000

非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非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撤销采伐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

13

 林木林地

330264072000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行政处罚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14

 林木林地

330264138000

对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等造成林木毁坏的行政处罚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等造成林木毁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等造成林木毁坏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15

 林木林地

330264103000

对利用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的行政处罚

1.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利用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利用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6

 林木林地

330264075000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17

 林木林地

330264071000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行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18

 林木林地

330264090000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19

 林木林地

330264069002

对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滥伐林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20

 林木林地

330264069001

对盗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盗伐林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四、生态环境领域(共11项)

1

生态环境

330216203000

对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者弃留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者弃留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违法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部

2

生态环境

330216277002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全部

3

生态环境

330216227000

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以及个人从事可能污染水体活动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估认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评估认定。
  4.违法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部

4

生态环境

330216282000

对违法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其他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由生态环境部门认定。

全部

5

生态环境

330216132002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违法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部

6

生态环境

330216182000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畜禽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畜禽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畜禽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改正,将相关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违法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部

7

生态环境

330216317000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

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责令改正,将相关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全部

8

生态环境

330216239000

对未经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责令改正,将相关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需要环境影响评估认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评估认定。
  4.违法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行政相对人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部

9

生态环境

330216279001

对经营者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改正、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部分(划转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10

生态环境

330216098000

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受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投诉、举报,以及在巡查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检测的,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指派检测人员进行现场噪声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移交乡镇(街道)。属于噪声污染的,乡镇(街道)责令改正,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监管;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对噪声进行检测,属于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噪声检测结果等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3.负责出具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证明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的监管,与其他部门协同做好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全部,仅限城市市区;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 部门推动相关立法;各设区市立法已有明确罚则 的,按各设区市设定罚款额度执行

11

生态环境

330216272000

对文化娱乐场所等商业经营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1.乡镇(街道)受理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投诉、举报,以及在巡查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指派检测人员进行现场噪声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移交乡镇(街道)。属于噪声污染的,乡镇(街道)责令改正,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监管,指导其安装符合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规范使用;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对噪声进行检测,属于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噪声检测结果等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全部,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相关立法;各设区市立法已有明确罚则的,按各设区市设定罚款 额度执行

五、消防救援(共6项)

1

消防救援

330295046001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部分(划转对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行政处罚事项)

2

消防救援

330295022001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部分(划转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的行政处罚事项)

3

消防救援

330295024001

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沿城市道路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部分(划转对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事项)

4

消防救援

330295018000

对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全部

5

消防救援

330295060001

对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部分(划转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事项)

6

消防救援

330295016001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登高场地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部分(划转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事项)

六、民政领域(共9项)

1

殡葬管理

330211017002

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处跨区域经营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处跨区域经营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2

殡葬管理

330211017001

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接纳土葬或骨灰装棺土葬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3

殡葬管理

330211016003

在逐步推行火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销售土葬用品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在逐步推行火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销售土葬用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4

殡葬管理

330211016002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除外)

5

殡葬管理

330211016001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施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全部

6

殡葬管理

330211010000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7

殡葬管理

330211008002

公墓超标准树立墓碑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超标准立墓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8

殡葬管理

330211008001

公墓超面积建造墓穴的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超面积建造墓穴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9

殡葬管理

330211006000

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行为处罚

民政部门负责擅自开办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七、水利领域(共21项)

1

水事管理

330219075000

对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

水土保持

330219073000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3

水土保持

330219074000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4

水土保持

330219046000

对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行为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行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5

水土保持

330219064000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林区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6

水事管理

330219031000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7

水事管理

330219053000

对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8

水事管理

330219039000

对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9

水事管理

330219162000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0

水事管理

330219107000

对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1

水事管理

330219082000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水工程以及涉河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水工程以及涉河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水工程以及涉河建筑物、构筑物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2

水事管理

330219007000

对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除外)

13

水事管理

330219091000

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行为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行为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4

水事管理

330219095000

对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5

水事管理

330219071000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6

水事管理

330219062000

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等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等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7

水事管理

330219067000

对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8

水事管理

330219103000

对违法占用水库水域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占用水库水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占用水库水域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19

水事管理

330219090000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害行洪活动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害行洪活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害行洪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0

水事管理

330219161000

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21

水事管理

330219077000

对不符合许可要求水工程建设的行政处罚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不符规划擅自建设水工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2.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不符规划擅自建设水工程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八、市场监管领域(共1项)

1

市场监管

330231076001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划归综合执法)

1.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部分(划转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