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6200H/2022-251983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07 11:07 |
各镇、街、联盟、开发区、度假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武义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武委办发〔2020〕7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2017年修订)》(武人大常〔2017〕24号)的规定,现就编报2023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原则
1.衔接规划。把年度重点项目计划与“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及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等紧密衔接,体现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谋划好项目。
2.突出重点。重点突出农林水利、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教育、卫生、科技等民生项目,以方案成熟、前期工作充分为要求。
3.加强统筹。2023年计划优先安排续建项目,新建项目要以落实资金为前提,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综合平衡,充分考虑计划安排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效益。
4.申报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时,所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遴选。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申报续建类项目条件:2022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纳入续建类项目填报,已纳入2022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未完工的项目必须申报。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社会资本项目。
2.申报新建类项目条件:在2022年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纳入新建类项目填报。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社会资本项目。
3.申报前期类项目条件:完成项目赋码,处于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及报批等前期阶段的项目纳入前期类项目填报。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
4.申报谋划类项目条件:2023年度需开展项目赋码、政策处理工作等前期阶段的未赋码项目纳入谋划类项目填报。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招引洽谈项目。
三、项目计划编制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4),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工期安排,前期准备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来源,等。项目在申报时要与县政府 分管县领导做好汇报衔接。逾期未报的项目将不予列入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及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不予安排财政资金预算。
四、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申报形式: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并上报县发改局。
(二)申报时间:各单位务必在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联系人:吴 鑫 电话:89077821,662978
汤文超 电话:89077821,64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