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2022-270226 发布机构: 武义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2-10 16:04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2-10 16:04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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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分局、中心:

现将《武义县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武义县市场监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在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实施《武义县市场监管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比例显著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高,“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广泛落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在争当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排头兵,努力建设“温泉康养名城、绿色智造基地”的关键时期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依照《金华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精神,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实施“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科技强局、改革兴局”战略,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干部职工、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动“十四五” 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底,实现“五提升一健全”目标, 即全县市场监管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及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全县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方针,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普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为谱写好武义“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双普”共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坚持区分层次类别,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内容,采取不同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全面系统推进;坚持系统普法与属地普法条块相结合、静态普法与动态普法相结合。

——坚持数字化驱动引领。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效果为重点,自觉在普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系统性重塑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方式、 流程、内容、载体工具,逐步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普法内容精准化。

二、宣传教育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和决策能力;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努力提高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服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企,重点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诚信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水平;重点对消费者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关注并探索提高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时效性。

(三)社会公众。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等社会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并贯彻落实到全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动参加“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县系统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宪法精神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意义,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内容。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 40 周年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县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坚持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全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民法典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 100 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自觉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并注重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有效衔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市场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治理,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根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体系建设。

(六)深入学习宣传市场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创造美好生活。

(七)深入学习宣传新专业法律法规。在新的市场监管专业法律法规和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后,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活动,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确保新专业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家喻户晓。紧紧围绕“三服务”要求,依托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平台,配合做好《金华市金华火腿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火腿生产经营领域内典型案例的搜集、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金华火腿保护工作的教育警示作用,保障地方立法有效实施。

(八)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市场监管工作职业道德和新时代的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要强化诚信观念、规则意识,弘扬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行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 4 次,其中专题学习不少于 2 次。开展新颁布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落实上级局“学法考法” 活动常态化各项制度,持续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批注共享“互联网+普法”活动,开展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营造主动学、及时学、跟进学的良好氛围。加大普法骨干业务培训力度,优选人员积极参加全省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与公职律师专题培训。

(二)严格落实办案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每年年初,各 执法办案单位要按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根据人 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将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实现执法人员 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

(三)健全完善普法重点工作制度。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突出重要时段普法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健全以案释法工作。规范典型案例的搜集、宣传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形式宣贯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法治宣传的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守法经营,依法经营,使以案释法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鼓励和支持公职律师在办理案件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并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析理。

(四)坚持精准普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紧紧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将企业法人和公民法治素养教育融入到“重要窗口”建设实践中,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送法进企业”“我为企业办实事”“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精准专项普法 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 法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解读市场监管执法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五)善于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浙江企业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市场监管数字化 应用系统,推开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智慧普法新形式。依托省市场监管局法律法规规章数据库、学法考法题库和网络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运用数字化信息推送等形式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宣 传。充分发挥直属单位的专业优势,构建“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时向管理相对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法治宣传合作,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惠民”“惠企”活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壮大社会普法力量,不断畅通和规范 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

(六)注重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对标《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围绕“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 的目标,培育、建设、申报有条件、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普法创新案例短视频评比工作,运用新媒体平台展播优秀视频,发挥系统内流量平台的辐射作用,提升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成效。结合行业特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活力,推动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特色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五、实施步骤

从 2021 年开始实施,到 2025 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10 月底前)。要结合实际, 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报市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11 月至 2025 年 9 月底)。依据规划,结合每年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 年开展中期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 年 10 月至 12 月)。扎实做好规划实施的自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八五”普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工作,梳理查找“八五”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调研收集对下一轮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有效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鼓励中介服务、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要加强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时进行评估,确保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