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5XJ/2022-240572 发布机构: 武义县教育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2-11 15:56

武义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2-11 15:5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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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和《金华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武义实际,现就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学生为本、依法治理、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平稳有序的原则,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更加优化,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3年内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 加强优质资源供给。扎实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和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到2022年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促进优质师资均衡流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和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符合条件的纳入交流。

2. 加强课堂质量提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各学段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发挥教研室的研究、指导、引领、服务作用,解决教学疑难问题,推广教学优秀经验。发挥学校教研组的力量,优化学科教学方式,整体提升学科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3. 加强考试命题管理。学校不得举行“日日清”、“周周清”等变相考试,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县域范国的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县域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联考或月考。要加强命题研究,强调学、练、考保持一致,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同时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制,以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

4. 加强高中招生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和学籍管理,维护良好教育生态。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城内初中的比例,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23达到75%以上,到2025年达到85%以上,解决长期困扰学生家长的初中择校问题。到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全部在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全面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二)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 强化作业机制建设。县教育局制定出台《武义县中小学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管理,推行“小学晚上9点后、初中晚上10点后不作业”行动。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数量和质量监督,同时畅通学生投诉的渠道,学生有方便安全的渠道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作业负担过重等方面的问题,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课程标准。教研室和学校要定期开展面向学生的作业调查,对作业的数量、质量以及效果做出及时全面的评价。

2. 强化作业总量控制。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实行课后托管期间小学生书面作业原则上在校内基本完成,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 强化作业质量提升。从课堂实际出发,设计有梯度的作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全面激活作业的各种功能,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升能力,培养习惯。教研室对学校校本作业质量及时进行全面的评估,每个学期形成作业分析报告。

4. 强化作业批改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并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强化教师进行学生订正后的二次批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布置需要使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重点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作业指导,通过学生帮助学生,教师辅导学生等方式帮助其顺利完成作业,减少学生之间的学习分化。

(三)全面提升课后托管服务水平

1. 规范托管服务时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和有需要学生全覆盖。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常规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开展集中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全面开设晚自习,结束不得晚于20:30。假期对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开展假期托管服务。

2. 规范托管课程设置。课后托管服务要将学生自主课程(自主作业)和学生个性课程(体育艺术科技劳动等)相结合。初中学校要做好放学后托管时间和晚自习的统筹安排。中小学校常规托管每天原则上安排1个课时为学生个性课程,严禁在课后托管和初中晚自习期间集中上新课。

3. 规范托管师资安排。课后托管服务既可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本校老师承担的课后托管服务不少于70%。按照规范程序遴选有资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公益性组织进入校园提供有质量的课后托管服务。县教育局建立准入退出评估机制。

4. 规范服务质量管理。学校要因校制宜制定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托管服务的吸引力,要通过“金托管”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学校托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的满意度调查,每年开展托管服务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5. 规范保障激励措施。部门合力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制定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取酬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绩效工资,并予以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课后托管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学校要建立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教师上下班弹性制度。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四)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1. 严格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大力压减培训机构数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2. 严格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校外培训,严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一对一”、“一对二”等变相培训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 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机构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对违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等处分,同时扣减绩效、没收违规所得、取消荣誉、降职降级、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引导学生不参与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校外培训。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3. 严格培训收费标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参照金华市统一出台政府指导价,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4. 严格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5. 严格日常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消防、食品等安全排查,切实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挑行。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加强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武义县“双减”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双减“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在县教育局增设校外培训监管科,落实编制保障,加强指导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全面明确部门职责。县教育局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配合县教育局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县委编办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设立校外培训监管科;县发改局要会同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拟定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性或代收费项目、标准等政策;县财政局要加强学校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婴幼儿照护类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对婴幼儿照护类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县建设局负责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监督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配合教育局开展综合整治。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制定艺术类(音乐、美术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艺术类(音乐、美术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政法委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妇联要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县公安局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对违规培训机构立案查处;人民银行、金融办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三)全面开展督查治理。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中央“双减”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2021年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每月常态检查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责任督学集中进驻联系学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学校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传播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教育观;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努力,营造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武义县“双减”工作举报电话:

教育局 0579-87644859

武义县政务服务88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