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848/2022-241301 发布机构: 武义县财政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03 15:58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3-03 15:5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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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武义县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 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武义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王宅法庭、柳城法庭、桐琴法庭、巡回法庭、温泉法庭、开发区法庭等6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武义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即院本级预算。

二、2022年武义县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义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4793.53万元。

(二)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4793.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8.17万元,增长2.75%,主要是行政运行项目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3.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4793.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8.17万元,增长2.75%,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升。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68.0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88.50万元,占62.34%;日常公用支出440.63万元,占9.19%;项目支出1364.40万元,占28.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93.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793.5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6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7万元。

(六)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93.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8.17万元,增长2.75%,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2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3.1万元,因为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4368.07万元,占9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09万元,占4.17%;住房保障(类)支出225.37万元,占4.7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170.6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和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还有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事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法庭建设的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1182.4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各类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33.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66.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5.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40.6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武义县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6万元,下降 4.6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安排。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上级法院指导、检查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经费预算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6%,主要原因是有车辆报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武义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3.07万元,增长43.2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武义县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义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武义县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4.4万元,一级项目1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法院行政运行和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用于法庭建设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用于法院的各类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7001武义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