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实施细则(2022年)》政策解读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2-07-01 11:10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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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来武的外来务工人员达到20万人,但招工难,用工荒的问题仍困扰着大多数的企业,员工不稳定、流动性大仍然是企业日常用工最大的问题。为切实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让外来务工人员招得来、留得住,我们从强化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着手,积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升其在武义的融入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愿意长久、稳定地在武义工作和生活,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上一年度武义县纳税双百中的民营工业企业外来员工。

(二)适用条件

申领购房券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员工需在武义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称的员工,在武义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可放宽至一年;

2.员工当年在武义县域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

3.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非武义户籍,包括原外地户籍现已迁入武义,但不享受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新居民。

(三)分配办法

1.购房券采用限额制管理。民营工业企业入选上一年度纳税百强的可申领4张购房券,入选纳税先进的可申领3张购房券。

2.企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优先分配给本企业技能等级水平高、贡献大、工作年限长的优秀员工。每个员工只能享受一张购房券。

3.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权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4.购房券限一年内有效,期满未购房或未申请的,此券自动失效。一套房只可享受一张购房券。

(四)补助标准

每张购房券补助额度为3万元。

(五)申领流程

购房券采用全年受理、分批审核、集中发放的方式进行。

1.申请。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管家”,点击“热门服务-更多”,选择至“金华”、“武义县”,点击“新居民购房券”进入申请。

2.审核。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资规局、县住建局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和交易系统中进行备注;

3.公示。县人力社保局将审核结果在武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补贴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发放。

三、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券申请条件,或符合其他住房补助政策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2.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在武义有房产交易记录的,视为非首套房;

3.享受购房券的所购住房满3年后方可转让,若所购住房未满3年转让的,退回补助资金;

4.企业及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补助资格并获得购房补助的,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助资金且2年内不得享受该政策。

5.本实施细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构:武义县人力社保局

解读人:方旭奕

咨询电话:0579-8766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