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330/2022-246047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7-14 16:46 |
武政告〔2022〕20号
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武义县熟溪街道环城南路以南梅郎山周边(G区块)及熟溪街道办事处大院原建设局集资宿舍(H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该区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武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G区块(熟溪街道环城南路以南梅郎山周边区块):东至红枫花园小区,南至梅郎山,西至梅郎山,北至环城南路。
H区块(熟溪街道办事处大院原建设局集资宿舍区块):东至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南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西至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北至原建设局集资宿舍楼。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门: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熟溪街道办事处。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武义县熟溪街道环城南路以南梅郎山周边(G区块)
及熟溪街道办事处大院原建设局集资宿舍(H区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武义县熟溪街道G、H区块征收范围图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