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领英健身馆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基本案情、查处理由及结果】
2022年7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解放中街10号紫金五圣商业中心负一层的武义县领英健身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之规定。针对以上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已对武义县领英健身馆立案查处。
【案例评析】该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典型性,鉴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实施之初,当前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行政处罚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
浙江晨盈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查处理由及结果】
2022年7月2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岗头工业区金龙路7号(武义鸿景工贸有限公司内)的浙江晨盈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针对以上消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大队拟给予浙江晨盈工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案例评析】
该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在工业企业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典型性,社会单位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但消防设施、器材未按使用功能设置,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当前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从而导致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行政处罚具有一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