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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MB1675026L/2022-247103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16 17:17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8-16 17:1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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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15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林防〔2021〕35号)公示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自然资源源厅、省林业局相关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9号).pdf

附件2:浙江省自然资源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15号).pdf

附件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林防〔2021〕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