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471651600C/2022-270236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文号: | 武综执〔2022〕14号 | 公开日期: | 2022-09-13 17:33 |
各科室、执法中队: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一”专项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4日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一”专项执法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一月一专题培训,一月一学法考试,一月一专项执法,一月一总结提升”专项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为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履行综合执法职责、更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四个一”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协调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科室在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月一专题培训”活动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专题培训。每月月初按照本月的专项执法内容,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浙政钉课堂、模拟演练等形式开展,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办案相结合,使执法人员掌握基本的执法依据和办案流程,为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进行相应的知识储备。
(二)开展“一月一学法考试”活动
按照本月专项执法任务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结合专题培训内容,开展新划转职能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程序法及本月执法主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局法制协调科将每月组织一次学法考试,检验各执法人员学法成果。
(三)开展“一月一专项执法”活动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并结合全县、全局重点工作,确定每月执法重点,由局城市管理执法科、综合执法科、巡回中队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各执法中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集中查办一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采取定向执法方式,按照“找问题、堵漏洞、抓整改”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为抓手、以“部门执法+联合执法”为载体,组织开展执法攻坚行动。
(四)开展“一月一总结提升”活动
每月专项执法活动结束后,法制协调科和业务科室适时组织各执法中队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召开总结会。在总结会上进行办案经验分享、典型案例分析、疑难问题研讨等,并形成教科书式执法指引,达到指导全局执法办案工作的效果,实现“在实践中学习,在总结中提升”的目标。
五、结果运用
(一)纳入考核
“一月一专题培训,一月一学法考试,一月一专项执法,一月一总结提升”活动实施情况将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十佳办案能手”评定的重要内容。
(二)通报表扬
对于专项行动期间表现优秀的中队和个人,进行全局通报表扬,并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进一步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人才入库
本局将根据此次活动情况建立人才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将纳入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新形势下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于综合执法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执法人员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性,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中队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法制协调科负责抓好工作计划安排和制度落实,牵头开展专题培训、学法考试、案件总结等工作;城市管理执法科、综合执法科、巡回中队会同法制协调科做好培训、总结等工作,并负责专项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督查科负责对执法人员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政治处负责对外媒体联系,收集、整合对外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办公室负责内部信息报送及专项执法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三)强化考核落实。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活动实施情况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十佳办案能手”评定的重要内容,并把执法办案能力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
附件:“四个一”专项执法计划安排表
序号 | 月份 | 工作计划 |
1 | 1月 | 安全生产类专项执法行动 |
2 | 2月 | 消防救援方面专项执法行动 |
3 | 3月 | 市政公用专项执法行动 |
4 | 4月 | 水利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5 | 5月 | 房地产业专项执法行动 |
6 | 6月 | 人防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7 | 7月 | 教育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8 | 8月 | 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9 | 9月 | 林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10 | 10月 | 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11 | 11月 | 人力社保领域专项行动 |
12 | 12月 | 民政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
注:本计划随全县、全局重点工作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