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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公共文化服务“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2-09-14 17:0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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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四路10号 负责人: 傅聪妍 联系电话: 0579-8762376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激发文艺人才、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创新活力,鼓励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促进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为打造“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新的途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一)公共文化服务“揭榜挂帅”,是以群众需求为牵引,以解决村(社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文化作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为目标,通过发动文艺人才、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力量来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文化作品和服务供给数量和水平,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揭榜挂帅”项目面向文艺人才、社会团体、企业等具有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社会力量公开招标,揭榜方须符合以下要求和条件:

1.必须纳入“共富百花云”平台文艺人才库统一管理的文艺人才、社会团体,或通过“共富百花云”平台认证的企业等社会力量;

2.揭榜可以以个人、社会团体或者企业名义进行,多人或者多团体联合揭榜须确定一个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

3.每个文艺人才、社会团体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揭榜一个项目。

(三)“揭榜挂帅”项目按公益性质分为公益项目、半公益项目和非公益项目,以公益项目为主,半公益项目和非公益项目为辅;按需求类型分一般需求和重大需求。

二、组织实施

(四)“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均须通过“共富百花云”平台进行。

(五)“揭榜挂帅”公益项目、半公益和非公益性一般需求项目(项目资金在30万元以下)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发榜、揭榜、定榜、交榜、评榜等关键环节。

1.发榜。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群众需求或工作需求,针对本辖区所需的文艺作品、文化服务等一般需求项目发布榜单;

2.揭榜。文艺人才、社会团体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按照榜单要求,可单独或联合进行揭榜,向发榜方申报资质及相关材料。

3.定榜。发榜方根据揭榜方的资质、条件和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评定,揭榜人才的驻圈情况纳入定榜的评判指标,择优确定“挂帅”单位。定榜相关流程需符合政府采购服务相应规定。

4.交榜。“挂帅”单位根据发榜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品创作或开展文化服务,完成后向发榜方进行交付。

5.评榜。发榜方对项目进行审核评定,通过后给予一定的“百花卡”奖励积分,半公益性质的项目由发榜单位向“挂帅”单位支付项目资金。

(六)“揭榜挂帅”半公益或非公益重大需求项目(项目资金在30万元以上)由各发榜单位根据相关招投标流程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

(七)揭榜项目一经评审通过,所有版权一律归发榜方所有,揭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八)半公益性质的揭榜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总价的50%,且最高资金不超过30万元;非公益性质的揭榜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特别重大的“揭榜挂帅”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