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23X6/2022-248202 发布机构: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9-15 18:08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15 18:0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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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联盟: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双强”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加强“双强”项目储备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分四类,包括: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1、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基础提升改造。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加快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路和生产路,实现地块互联互通、土地平整优化、沟渠设置合理,推进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二是设施装备提升。重点支持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装备,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配置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三是开展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装备,购置使用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和定位终端;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品种和模式;搭建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等。

3、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和育种创新平台建设。种子基地实施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农机具等;种苗基地加工车间、玻璃育苗温室、连栋育苗大棚、种子检验室等土建工程建设,以及种子加工流水线、种子常规检测仪器、种子种苗配送车以及播种机等配套的农机具等购置。支持种子企业加强种子繁育、加工包装、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等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种子基地建设种业园区,完善种子加工及仓储设施。二是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场区道路、围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设施设备,配备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等数字应用系统。种畜禽场引进更新种畜禽。资源保护场(库)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收集更新血统。三是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和引进保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和数字化配套设施,其中省级原良种场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要点》规定,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亩;省级规模化繁育基地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4、重点突破试点项目。在整体谋划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机械装备应用、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基础上,创新研发急需技术,引进新机具、新装备,开展急需紧缺机械装备多跨协同攻关突破,对机械装备进行适应性改造、功能性优化;强化技术试验熟化配套集成,引进优良适宜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模式,开展试验研究和品种中试熟化改良,形成优质、宜机品种应用示范;引进新技术开展示范改良,集成总结先进适用的技术模式或规范标准,形成先进适用技术、产业机械化全程应用示范;组建多跨协同联合攻关团队,引进创新人才和团队;探索开展农机作业券和农机具补贴、农机数字共享平台、农田管护监测系统等建设。

二、资金支持

1、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限额:

(1)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实行分档补助,山区26县同步推进宜机化改造和基地建设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700万元,其他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示范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300万元,其他项目每个不超过200万元;

(3)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

(4)重点突破试点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和承担任务等情况综合确定,单个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试点期限一般安排1-2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涉及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部分,补助标准与条款(1)、(2)保持一致。

(5)其他项目补助标准暂按相应政策执行。

2、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并因地制宜统筹整合不同渠道安排的用途相近或相似资金和土地、人才、技术等优质资源要素,合力加大支持力度;要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双强”项目建设。同等条件下,项目安排优先考虑当地政府重视、保障有力的项目。

3、鼓励强村公司参与项目建设,投入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应比例归村集体所有。

4、涉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分配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择优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三、工作要求

1、摸清企业需求、严格立项审批。各镇街联盟根据前期制定的农业“双强”项目规划布局方案,每一个项目都要由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上报项目后由农、财部门审核后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直通直达系统立项赋码,并与发改部门的投资3.0平台系统贯通,立项赋码报省农业“双强”专班综合组备案。2023年的项目,将严格落实先立项后入库的要求,未立项的一律不予评审入库。

2、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财力保重点。各镇街联盟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影响“双强”的关键瓶颈,制约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的关键薄弱环节,申请省补助资金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分行业专家采取竞争遴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严格遴选条件,择优纳入农业“双强”项目库。

3、项目前期成熟、能尽快开工建设。各镇街联盟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落实“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机制,及早做好项目前期,推动更多项目申报入库。要求农业“双强”项目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不立项不入库不安排资金”。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地要对照细则要求,抓紧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镇街联盟于9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双强”工作专班,并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3)。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入库项目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补充相关材料。

联系人:县农业“双强”专班章家恒13738938821(518821)。


附件:1.武义县财政支农项目申报表

2.农业“双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3.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表格1-3.doc

附件4:浙农计发〔2022〕13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