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背景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和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985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1985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有效,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原则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确定我县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1件,全文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解读机关: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鲍欣萍
武义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