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55Y/2023-252627 | 发布机构: | 泉溪镇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03 11:23 |
一年来,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2022年,泉溪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以“为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中心,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包含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我镇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平台保障情况。通过完善网站公开栏和丰富公开类别,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镇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通过每周三进村入户进行问卷评议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2022年,我镇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发布的栏目多且广,发布各栏目信息的时间规律和内容要求没有具体的规定,信息员不能及时、精准的发布信息。当前,我镇个别科室还不清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其所提供的实质性内容不多,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情况
我镇向县大数据局了解政务公开信息栏目目录,学习信息公布的时间规律、内容要求,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发布情况了然于胸,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让各部门更加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采用线上线下双轨道模式,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培训会。同时我镇继续加强宣传力度,采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充分听取各科室工作人员、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适当采取微教育,让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避免“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从而把政务公开变成党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六、其它报告事项
2022年度我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