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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 日
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完善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强招标投标领域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153号)、《2023年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政办发〔2023〕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单位及人员
总召集人:王 辉 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管办(公管办)主任
成 员:何卫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 鑫 县发改局党委委员
叶杰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 焕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陶国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顾静波 县资规局党委委员
王坚挺 县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辉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郎 敏 县水务局党委委员
徐红卫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傅毅强 县文广旅体局党委委员
祝瑞宏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柳永康 县国资办副主任
张 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群帅 县政管办(公管办)党组成员
吕 强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陈 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管办(公管办),张群帅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替。
二、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坚决扛起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根据《2023年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扎实推进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行为,破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构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
三、运行机制
(一)定期会商。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如遇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解决方案。
(二)动态跟踪。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加强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监督,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同时加强专班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和支持配合,发挥成员单位积极性和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案源线索查办表—线索核实清单》《案源线索查办表—案件办理清单》及整治进度情况报送县政管办,县政管办按月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附件:1.2023年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案源线索查办表—线索核实清单
3.案源线索查办表—案件办理清单
附件1: 2023年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开展系列打击检查和规范提升行动。 | |||
1 | 1.1全县“评定分离”规范推广专项行动(4月—12月)。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有关精神,全面实施《金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操作指南》,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大评定分离改革宣传推广力度,争取“评定分离”改革省级试点。 | 县政管办 | 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2 | 1.2全县招标投标领域惊雷打击行动(4月—11月)。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惊雷”专项打击行动,全县立案数量不低于3起。 | 县公安局 | |
3 | 1.3省综合性评标专家规范管理行动(4月—12月)。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原则上省库专家抽取率100%。推行评标专家“一标一承诺”,严格按照“一标一评”机制落实评标专家信用动态考评。对评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坚决清除违法违规专家,提升评标质量。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4 | 1.4全县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4月—11月)。针对建筑市场领域,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支解工程、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违规邀请招标,设置交易壁垒,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违法承发包和关键岗位人员挂靠等行为,深入开展线索立案转案,继续做好存量线索、在查案件的调查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等整改任务。围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专项排查,着力清理一批资质条件不符的空壳企业,从源头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 县建设局 | |
5 | 1.5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行动(4月—11月)。开展我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信用建设、合同履约等方面的建设市场综合检查。重点整治公路工程项目评标专家不认真、不正确履职;支解工程、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违规邀请招标,设置交易壁垒;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借用挂靠资质中标,违反合同规定变更主要人员和违法转分包等问题,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等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 县交通运输局 | |
6 | 1.6全县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和质量检测专项检查行动(4月—11月)。重点整治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和质量检测领域支解工程、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违规邀请招标,设置交易壁垒,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违法承发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担检测业务、从业人员挂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等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和质量检测行业市场秩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规范发展。 | 县水务局 | |
7 | 1.7全县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3月—10月)。清理历史沉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做到应退尽退。 | 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8 | 1.8助推全市招标投标规则制度统一专项行动(4月—11月)。针对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全面执行《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等制度,助推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促进招标投标公平公正。 |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 县政管办 |
9 | 1.9全市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专项行动(4月—11月)。配合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针对招标代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招标代理制作招标文件质量不高,对招投标程序未尽到应有职责等问题,督促参与培训,根据《武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管理,提升招标代理的业务水平。加大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处罚力度,提高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 县政管办 |
10 | 1.10全县完善招投标投诉信访处置专项行动(4月—11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武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秒回应、限时办”处理工作机制》等招投标投诉相关制度,畅通投诉和举报(信访)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各行政监督部门建立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台账,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定期报送县政管办。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11 | 1.11村级工程突出问题专项行动(4月-11月)。针对村级工程存在的应招未招、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实施<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武义县村级事务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查处全县村(社区)干部是否违规插手干预村级工程招投标工作,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议事程序实施村级工程、违规拆分工程规避招标。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或近姻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涉嫌受贿等问题。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政管办、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
12 | 1.12自然资源类工程突出问题专项行动(4月-11月)。针对全域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支解工程、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违规邀请招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违法承发包和关键岗位人员挂靠等行为,深入开展线索立案转案,继续做好存量线索、在查案件的调查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等整改任务。 | 县资规局 | |
2.加强案源线索移送查办。 | |||
13 | 2.1畅通线索发现渠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公告,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反映问题线索渠道。鼓励实名举报,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在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和打击检查中对苗头性、隐蔽性问题线索的主动甄别,重点关注被处罚单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情况,推动从个案审查向类案排查延伸,不断拓宽案源线索可靠来源。 | 县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办、县行政执法局、县政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
14 | 2.2健全案源线索移送机制。畅通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国资部门与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案源线索移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和打击检查中,若发现问题线索涉及行政违法、依法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发现问题线索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问题线索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 县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办、县行政执法局、县政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
15 | 2.3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形势研判、提前介入等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构建部门联动大监管格局。 | 县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办、县行政执法局、县政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
16 | 2.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深挖源头,做好线索接收处置,对行政案件要加强调查固证,规范立案办理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刑事案件要注重深挖彻查,认真依法做好起诉审判等后续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线索必追、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不断提升线索成案率,迅速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 | 县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办、县行政执法局、县政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
3.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 |||
17 | 3.1加快推广数字标准应用。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加快推广“CA互认”“数字保函”等应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创新评标方式,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多点评标试点工作,采用全市限额以上交易系统交易项目,鼓励采用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18 | 3.2强化数据信息融合应用。积极应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推动全市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主体信息的标准统一和归集使用,加快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提升招投标交易服务水平。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据碰撞、智能筛查和关联分析,推动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全覆盖监测和精准预警。推广应用省公安厅打击串通投标监测研判分析系统,通过数据穿透、算法设计、模型构建,准确挖掘串通投标行为的案源线索。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19 | 3.3推进市县一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应用建设。以招标投标流程标准化、数字化为核心,持续配合推进限额以下工程在线应用迭代升级,配合打造市县一体、多跨协同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应用,实现市、县交易“一张网”。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4.持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 | |||
20 | 4.1存量制度文件清零。针对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开展清理,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原则,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实行总量控制和增减挂钩,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规定的,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除经省级有关单位批准外,我县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实现交易规则制度清零。 | 县政管办 | 县司法局 |
21 | 4.2加强增量制度规则标准管理。根据省2023年版的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要求,配合全市新制定出台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式管理。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化流程标准》,持续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 县政管办 | 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22 | 4.3推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体系使用。针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全面使用全省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针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示范文本》《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类示范文本》,推进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化,促进招标投标公平公正。 |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 县政管办 |
附件2 案源线索查办表—线索核实清单 | |||||||||||||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 |||||||||||||
序号 | 线索涉及标段名称 | 项目类别 | 线索来源 | 行政监督部门 | 是否招标 | 开标时间 | 招标方式 | 中标金额(万元) | 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内容 | 线索核实处理情况 | 线索涉及突出问题 | 线索移交/转案情况 | 备注 |
附件3 案源线索查办表—案件办理清单 | |||||||||||||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 |||||||||||||
地区 | 涉案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案源线索来源 |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 立案时间 | 案件办理 部门 | 案件办理 进度 | 涉及标的金额(万元) | 涉及企业(个) | 涉及行为人(个) | 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刑事处罚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