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MB1675026L/2023-265036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0-13 14:58

关于转发《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10-13 14:5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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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林防〔2021〕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2.适用说明.docx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抄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