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凭证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3-10-25 09:4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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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出台房票政策?

答:房票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渠道,加快房屋征收安置速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形式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有利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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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房票应当记载房票安置协议编号、房票编号、被征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记载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票面金额、兑付截止日期、房票安置奖励等内容。

房票记载的被征收人或其确定的直系亲属(仅指被征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房票记载人”。

房票票面金额包括权益金额、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以及房票安置奖励。权益金额包括按期签约奖励、按期腾空奖励,集体签约腾空奖以及装饰装修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确定是否并入权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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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是否只能选择房票安置?

答:我县房票安置政策灵活,被征收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家庭情况自行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进行自由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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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房屋?

答:房票可以购买房源超市中的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等。房票不可以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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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房票安置,搬迁费如何计算?

选择房票安置,临时安置费如何计算?

答:选择房票安置的,搬迁费计1次。住宅用房每户1800元/次,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的,超过部分每平方米增加7元/次。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元/㎡。

临时安置费一次性计6个月,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为每户850元/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的,超过部分每平方米每月增加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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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购房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享受房票安置奖励。被征收人在房源超市中购买商品房,被征收房屋用地性质为划拨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室内装修、附属物等补偿费和其他补助费)的20%予以奖励。被征收房屋用地性质为出让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室内装修、附属物等补偿费和其他补助费)的25%予以奖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后不再同时享受货币补偿奖励。

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购商品住房,可以凭房票安置协议,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非被征收人(指房票记载人变更登记为被征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不享受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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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使用有哪些具体规则?

答: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结算。一张房票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按照申请兑付结算;房票记载人购买的商品房总价少于房票金额的余额部分由旧城改造专班在房票有效期内重新开具房票。

原房票总额已使用90%以上且少于50万元的,房票记载人可在房票有效期内向旧城改造专班申请直接兑现货币。领取的货币为票面剩余金额扣除未使用部分的房票安置奖励后,按货币补偿的奖励标准予以兑现。

使用房票购房,享受房票购房奖励所购商品房,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备案合同。若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撤销备案合同的,应经旧城改造专班审批同意,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房票金额。

房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和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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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票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房票记载人应当妥善保管房票。房票发生遗失的,房票记载人应及时向县旧城改造专班办理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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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房票记载人已亡故的,合法继承人凭相关有效手续,可以向县旧城改造专班申请办理房票更名手续,但兑付期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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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的房屋总价大于房票票面金额怎么办?

答:当购买房屋总价超过房票价值,其超出部分由房票记载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自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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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的房屋总价比房票价值小,房票没有用完怎么办?

答:房票记载人购买的商品房总价少于房票金额的余额部分由旧城改造专班在房票有效期内重新开具房票。原房票总额已使用90%以上且少于50万元的,房票记载人可在房票有效期内向旧城改造专班申请直接兑现货币。领取的货币为票面剩余金额扣除未使用部分的房票安置奖励后,按货币补偿的奖励标准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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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如何发放?

答: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协议生效并腾空房屋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凭房屋征收协议、身份证明,在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结算时向被征收人开具并发放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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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票购房开发商会不会涨价?

答:进入房源超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县建设局签订承诺书,承诺持房票购房者与其他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优惠政策、服务和保障等,不附带任何限制条件。同时,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全程监管,确保纳入安置房源的商品房不会临时涨价,更不允许坐地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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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超期了怎么办?

答:房票在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结算时发放,房票的使用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房票记载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持房票未购房或超期限未购房的,视同房票记载人自行放弃房票安置奖励部分。建议房票记载人把握好购房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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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使用有哪些禁忌?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严禁与房票记载人对房票进行套现。恶意取得利益的,返还已取得的利益,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房票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单位】

武义县旧城改造指挥部

解读人:金阳

联系电话:0579—8908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