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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义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10-26 08:5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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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020年6月30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义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20〕61号),对全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等级划分作了规定。迄今,武政发〔2020〕61号公布实施已有三年时间。

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县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现依法对我县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适当调整并更新公布。

二、调整原则

(一)维护权益原则。区片综合地价体现对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公平合理补偿,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同地同价原则。同一征地区片内的综合地价不因征地目的或征后规划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 衔接平衡原则。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与调整注意时序衔接与空间平衡,与上轮补偿标准保持相对稳定,保持相邻区片综合地价差异合理。

(四)公开听证原则。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一)区片等级划分。根据我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武政发〔2020〕61号划分的区片不变,将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片,划分为二个等级的区片,即:一级区片包括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桐琴镇、泉溪镇、履坦镇、茭道镇;除一级区片区域以外的用地范围,为二级区片。

(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武政发〔2020〕61号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相比,本次调整虑到2019年“三调”将一部分原耕地调查确认为林地,但在农民的认知中仍为耕地等新情况,将林地与耕地等地类的综合补偿价统一起来,不再区分地类补偿,一级区片内各地类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均为90元/㎡,二级区片内各地类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为80元/㎡。这一调整,总体上有利于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四、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

(二)补偿标准构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三)新旧标准衔接。本标准自印发之日执行,《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武义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20〕61号)同时废止。2023年1月1日至本标准执行之日期间签订征地补偿的征地项目,涉及林地、未利用地补偿的,参照本补偿标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补偿。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徐向进

联系电话:05798762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