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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3-254217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2-14 10:35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2-14 10:3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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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金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工作要求,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聚力统筹协调,法治武义建设再上台阶。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和骨干性工程,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召开第十次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二是全面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学习宣传活动96场次。完善落实学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全县“一月一学法一考试”活动12次,超2万人次参与。开展拟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6场,174人参加,成绩合格率均达100%。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会,提高县乡两级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制定《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法治工作。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全省排名第26位,柳城畲族镇县后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泉溪镇获评2021年度全省“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最佳实践案例”,新增市级“后陈式”法治村(社区)21个,累计创建县级“后陈式”法治村278个。

(二)聚力深化改革,政府职能依法高效履行。一是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完成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和公开工作。县政府常务会带头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履行五大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合同风险预警系统,将合同草案登记等4项高频内部事项接入机关内部事务“最多跑一次”,有效预防重大风险。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开展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329件,其中决定保留251件、废止50件、修改4件、失效24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体系,实行合同“五统一”(统一范本、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清理)管理机制,确保全流程规范管理。三是完善执法监管闭环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形成涵盖28个领域1556项执法事项的综合清单,推动超65%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底”。运用“三张清单”厘清部门职责,36家部门精准认领45个领域8990项监管事项,完成行政检查事项覆盖3340项,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四是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建立矛盾纠纷定期研判和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加强“3+X”联动,及时发布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信息。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4件,审结100件,其中纠错6件、调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8件,调撤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新收一审行政案件57件,审结57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件,败诉率较2021年下降1.5个百分点。

(三)聚力精准监督,公正司法得到有力保障。一是主动听取民生民意。以更高站位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02件、政协委员提案263件,按时办复率均达100%。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80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2056条,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二是充分发挥多方监督。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县直执法部门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案卷153本,下发执法监督通知书5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效融合纪检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执法部门的专项检查活动4次,累计发现问题11个,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6份。三是从严强化自我监督。采取日常督查与阶段督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督查、热点难点工作跟踪督查。狠抓“七张问题清单”问题销号,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线上线下双交办机制,大力推行“全员督查”和“数字化督查”,推动形成“比拼”氛围,有力保证各项决策落实见效。全年共组织专项督查40余次,下发相关通报30余期。

(四)聚力为民服务,全域法治环境持续向好。一是提升“软实力”。深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紧扣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全面推进“法援惠民生”行动,解答法律咨询289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193件,受援群众达1193人次,挽回受援人员损失1170余万元,办理公证1022件。积极开展“千团联千村”薄弱村共建共富结对活动,159个村落实助村法律帮帮团,180家规上企业选配法律顾问。全力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受理审查起诉阶段案件4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倍。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各级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4284件,成功化解4248件,成功率达99.2%。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全年开展涉企法律体检3000余次,梳理法律风险点400余条,纠纷排查1098次,化解各类纠纷390件,基本实现企业劳务、工伤纠纷就地化解。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首个“后陈法治宣传日”活动,《小壶的法律人生》入选全省优秀民法典微视频,“后陈式”法治村(社区)经验做法被收录至《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汇编》。二是夯实“硬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县级政务服务集成化、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化、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我县政务服务“政银合作”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41项高频事项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04项,让群众免提交各类证明219750件。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组建县社会治理中心,多跨协同推进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和事件办理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开展司法所规范建设,熟溪街道司法所创成“枫桥式司法所”、王宅镇“老汤调解工作室”创成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县法治武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如部分部门法治机构建设不完善,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不相适应;有的单位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造成工作被动的现象较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效性不足,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2023年,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总抓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现代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压实主体责任上有新突破。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勇猛奋进、跨越赶超,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法治武义建设定期通报、任务交办、约谈问责等机制,及时发现、通报部门乡镇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失分项目,聚焦问题全力推进创建攻坚。积极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为争当“两个先行”山区县样板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落实依法履职,在规范依法行政上有新突破。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避免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风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促进多方监督的有效融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时效性。畅通府院联动,认真复查违法案件,及时自我纠偏,减少发生败诉案件。到2023年底,行政争议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0%以上,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45%以上,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30%以上,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6%以内。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保障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者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广柔性执法、教科书式执法案例和“综合查一次”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四)进一步维护安全稳定,在彰显法治成效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以基层智治大脑为牵引,积极推进“162”数字化改革体系与“141”基层治理体系贯通,打造县乡村联动的数字化治理共同体。到2023年底,全县信访总量下降10%以上,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5%以上,万人成讼率下降5%以上。

(五)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在营造法治氛围上有新突破。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力量,不断拓宽法治优秀人才吸纳渠道,优化法治工作队伍人员结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矛盾协调中的参谋作用。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村、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到2023年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总体满意率96%以上。